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绩效办2020年度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自治区海洋局2019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反馈我厅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共有46条,经梳理,共归类为七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一是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加强定点扶贫工作;三是加大海洋环境和岸滩整治项目经费投入;四是推动海洋管理创新;五是机构改革意见反馈;六是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做好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是绩效考评的重要环节。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是意见建议整改的责任主体,各分管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整改责任,对整改工作成效负责,特别是对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要亲自研究部署,把各项整改事项分解细化到具体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切实转变作风,解决社会关切,努力为提高我局社会评价满意度多做贡献,进一步提升海洋部门公众形象和公信力。
三、责任部门要对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跟踪、自评。整改工作总结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附件:自治区海洋局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