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队委托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北海市海城区高德渔港扩建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14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0771-5829479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2.征求意见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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