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欣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南宁师范大学编制完成了《国道 G228 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大风江大桥工程(新增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5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0771-5829479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2.征求意见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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