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海报〔2015〕9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关于严肃纪律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有关工作的自查报告
自治区审改办:
《关于转发<国务院审改办关于严肃纪律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5〕2号)(以下简称《通知》)收悉,我局按照《通知》规定的5个方面要求,结合自身行政审批工作情况,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二、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经自治区审改办审定,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的《自治区海洋局(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杜绝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三、授权或者委托企事业单位等行使行政审批方面情况
我局无授权或者委托企事业单位行使行政审批的情况。
四、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施变相审批方面情况
为确保国务院、自治区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到位、承接到位、落实到位,我局规范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做好对应取消工作:一是做好向下告知的工作;二是积极联合业务处组织不定期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施变相审和截留等情况。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要求业务处严格按照自治区审改办的要求,做好相关承接和继续下放工作。
五、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地方各级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方面情况
我局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不涉及初审和复审环节。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均对应做好取消审核环节的工作。
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务院、自治区下放审批事项的有机衔接方面情况
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一是要求业务处制定承接方案,方案中明确指导思想、承接事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二是及时制定承接事项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明确了管理范围、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标准和文件、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窗口权限等内容;三是在局门户网站同步调整、更新我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上报自治区审改办;四是及时将相关情况函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将承接事项纳入集中办理。
七、社会各方反应我局存在行政审批工作问题
我局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纳入了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打造“一条龙、一站式” 服务模式,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按照统一标准在服务窗口受理、审核、送达、办结,获得全年零投诉的良好成绩。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15年6月18日
(联系人:许建旭 电话:0771-578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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