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5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关于印发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2019年度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海渔发〔2017〕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钦州市2017年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补助对象(2017年下达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7日至6月13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反映(联系人:彭程远,联系电话:0771-5829757)。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
2018年6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