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海洋和渔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海洋和渔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海洋和渔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推进海洋和渔业经济发展,协调各涉海部门对海洋和渔业的开发利用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承担海洋和渔业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的责任;负责海洋和渔业经济统计、核算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秩序、海岛生态保护责任;实施海域和海岛区划规划制度、权属管理制度、海域海岛使用论证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和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等;负责监督管理海域和无居民海岛的使用;负责海域行政界线、大陆海岸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海域和海岛的动态监视监测工作。
(四)承担保护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责任;组织拟订海洋和渔业环境保护和整治规划、标准、规范;组织拟订并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组织、管理全区海洋和渔业环境调查、监视、监测和评价;负责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工作;负责重要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负责管理海域内海洋生态损害国家损失索赔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海洋和内陆水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实施重大海洋生态和渔业环境修复工作。
(五)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渔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渔业生产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渔业种苗、养殖、增殖、捕捞(含远洋渔业)指导、管理工作;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品牌培育和市场体系及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指导市县渔业发展工作。
(六)承担海洋环境观测预报、灾害预警报和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的责任;负责海洋观测、预警预报、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海洋环境观测预报、灾害预警报和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组织制定海洋灾害风险区划、海洋观测体系发展规划;发布海洋灾害和海平面公报;组织编制并实施海洋与渔业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应对海洋领域气候变化工作;参与海洋和渔业灾害应急处置;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配合海上搜救工作。
(七)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负责无公害水产品管理的有关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海洋和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海洋和渔业基础与综合调查;组织实施海洋和渔业领域节能减排、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拟订并组织实施海洋和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指导海洋和渔业系统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
(九)组织开展海洋、渔业对外经济局属交流和合作;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研究制定相关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有关国际海洋和渔业公约、条约、协定,监督管理涉外海洋和渔业科学调查活动,协调处理海洋和渔业涉外事件;负责远洋渔业开发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海洋监察、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域使用、海岛保护及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和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执法监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区渔港水域交通安全以及渔业港口、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无线电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渔业船舶监督管理、渔业海事调查处理、渔业船舶及其船用产品检验工作;指导全区海洋和渔业执法工作;参与国家海洋维权巡航和护渔工作。
(十一)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28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2个,二级预算单位26个。按单位性质划分: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4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具体如下:
(一) 行政单位
1、 原自治区海洋局
2、 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二)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1、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
2、 中国渔政广西壮族自治区支队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澫渔港监督站
4、 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
5、 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渔港监督局
7、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三)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
3、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机关服务中心
4、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总站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蜂指导站
6、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
7、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
9、 广西壮族自治区牧草工作站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技术培训中心
1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
13、 广西水产畜牧学校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渔业基地管理处
(四)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种畜场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朋种畜场
3、 广西壮族自治区黔江示范牧场
4、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种畜场
5、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种畜场
第二部分: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95300.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193.16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372.91万元,增长5.9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5294.6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077.68万元,增长6.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成品油价格调整公益性项目和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及人员增资等。
2.事业收入297.6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广西海洋研究院、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水产引育种中心、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广西畜禽品种改良站等预算单位开展科研、技术推广、教学等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5.12万元,增长33.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辅助收入增加及改善住宿条件后教育收费有所增加。
3.经营收入6392.39万元,为广西海洋研究院、广西畜禽品种改良站、广西北海渔业基地管理处、广西柳州种畜场、广西百朋种畜场、广西黔江示范牧场、广西武宣种畜场、广西扶绥种畜场等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87.84万元,增长6.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济林木及养殖收入增加等。
4.其他收入6208.5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一是来自科技厅等部门的本级横向拨款;二是来自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的非本级财政拨款;三是事业单位铺面租金、土地承包金、投资收益等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67.73万元,下降2.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减少及收回部分承包土地减少了土地承包金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55.97万元,是广西畜禽品种改良站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23.46万元,下降21.3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缺口减少,弥补差额根据实际缺口数补充。
6.上年结转和结余16651.4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306.04万元,增长8.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成品油价格调整公益性项目和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项目为跨年度项目,年底转已列支结转形成的结余增加。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95300.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8847.46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257.09万元,增长9.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8.26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干部教育经费、优秀专家津贴、2017年度“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经费、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6.90万元,增长117.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原海洋局增人增资列入增加了本类的支出。
2、教育支出(类)4,457.6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水产畜牧学校的中专教育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943.16万元,下降17.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和高职院校筹建经费安排减少。
3、科学技术支出(类)220.3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奖励和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较2016年度支出决算数减少6.71万元,下降2.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落实的科研任务及具体奖励情况安排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82.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病故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支出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548.37万元,增长662.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统一从其他功能分类科目转到本科目反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80.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9.55万元,增长16.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基数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64573.5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款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在职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以及开展水产畜牧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其他农业支出及其他农林水支出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2479.14万元,增长23.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加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渔政执法监管,大力推进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因此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及其他农业支出等方面项目支出增加。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6517.25万元,主要用于海洋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在职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以及海洋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海洋执法监察、海岛和海域保护、事业运行、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较少6839.82万元,下降51.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安排的防城港市西湾红沙环生态海堤整治示范工程、海监总队的钦州基地建设和海监船大修等一次性大额支出项目在2017年不需再安排。
8、住房保障支出(类)747.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82.82万元,增长32.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改变了公积金的计提基数增加的支出。
9.结余分配304.54万元,为2017年新增的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2016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新增的主要原因是:广西海洋研究所经营结余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16,148.6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276.14万元,下降7.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预算,及时清理存量资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991.4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256.59万元,增长3.60%。其中:基本支出12,452.83万元,项目支出52538.59万元。
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678.3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99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9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7.90万元,为年内追加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党政干部教育经费、 2017年度“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经费、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等。较2016年度决算支出数增加40.27万元,增长145.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原海洋局增人增资列入增加了本类的支出。
1、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7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干部培训。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3万元。主要用于原海洋局事业单位增人增资和2017年度“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经费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3439.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0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的跨年度项目结余在2017年支出形成的差异。主要用于广西水产畜牧学校的中专教育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支出数减少903.01万元,下降18.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和高职院校筹建经费安排减少。本类支出全部是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5.27万元,为上年结余和年内追加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社会公益研究、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较2016年度决算支出数减少63.81万元,下降37.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落实的科研任务情况安排资金。其中:
1、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支出82.82万元,主要用于:水产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2、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2.45万元,主要用于: 2017年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154.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3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根据增人增资情况追加养老保险费及财政追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病故人员一次性抚恤支出等,较2016年度决算支出数增加1507.23万元,增长670.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统一从其他功能分类科目转到本科目反映。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9.8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管理支出等。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6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管理支出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1.2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28万元,用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205.09万元,用于我部门病故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16.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内根据增人增资情况追加医疗保险预算。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83.67万元,增长23.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基数增加。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4.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9,960.00万元,支出决算数51,80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91%,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大部分没有提前告知,无法提前编入2017年部门预算,二是自治区财政因需配套中央专项和其他不可预见事项追加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款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在职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以及开展水产畜牧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其他农业支出及其他农林水支出等。较2016年度支出决算数增加8130.47万元,增长18.62%。主要原因是:2017年加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渔政执法监管,大力推进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因此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及其他农业支出等方面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1、农业(款)行政运行支出3896.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在职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等。
2、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73.12万元,主要是补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正常运转所需的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出国(境)经费、培训费、办公设备、物业管理、编外人员费用及弥补其他公用经费缺口等支出。
3、农业(款)机关服务支出120.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所需的在职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4、农业(款)事业运行支出5027.25万元,主要用于厅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在职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5、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005.25万元,主要用于渔牧业科技成果转化,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6、农业(款)病虫害控制支出25033.98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疫畜禽和鱼防治等方面支出。
7、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544.3万元,主要用于渔牧业标准、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支出。
8、农业(款)执法监管支出2187.1万元,主要用于渔政、水产畜牧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兽药、饲料打假与市场监管等方面支出。
9、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76.73万元,主要用于水产畜牧产业规划与政策研究、渔牧业经济调查、项目实施管理考评等方面支出。
10、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支出380.12万元,主要用于水产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农产品加工与促销业务、水产畜牧业宣传等方面支出。
11、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畜禽良种补贴支出。
12、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48.7万元,主要用于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渔业及畜禽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支出。
13、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支出418.94万元,主要用于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14、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9128.16万元,主要用于直属种畜场正常运转所需的在职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等方面支出。
15、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35.58万元,主要用于节水型单位创建支出。
16、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100吨渔政船建造支出。
(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5,978.87万元,支出决算数608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2%,预决算差异的原因:自治区财政年内追加人员经费及对海岛和海域保护等不可预见事项增加安排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海洋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在职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以及海洋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海洋执法监察、海岛和海域保护、事业运行、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等。较2016年度决算支出数较少6724.07万元,下降52.48%。主要原因是:2016年安排的防城港市西湾红沙环生态海堤整治示范工程、海监总队的钦州基地建设和海监船大修等一次性项目在2017年不需再安排。其中:
1、海洋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612.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在职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等。
2、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支出453.73万元,主要用于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以及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支出。
3、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洋执法监察支出496.61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巡航监视、执法监察以及执法技术装备保障系统的建设、改造更新和维持等支出。
4、海洋管理事务(款)海岛和海域保护支出3764.16万元,主要用于海岛和海域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和保护方面的支出。
5、海洋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760.61万元,主要用于厅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在职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729.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年内根据增人增资情况追加住房公积金预算。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85.82万元,增长33.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提高了公积金的计提基数增加了支出。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支出747.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52.8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8502.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31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0 %,预决算差异的原因:年内追加增人增资及相关社保缴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一次性抚恤金等。支出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1705.51万元,增长19.81%。增长的主要原因:新增增人增资、在职人员工资晋级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342.9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70.5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2,238.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3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8%,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严控一般性支出,节约行政成本。支出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1705.51万元,增长19.81%。增长的主要原因:2017年厅直属的广西北海渔业基地管理处由自收自支单位转为全额拨款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2138.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其他资本性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专用设备购置。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均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3.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7.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4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3.6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机关、8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6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6个,累计28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7.6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9.28万元。用于购置1辆海洋执法特殊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48.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海洋执法管理、水产畜牧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26 个所属预算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48.40万元,平均每辆3.3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3.4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64次,人次220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20次。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分析。
我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578.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7%。支出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59万元,增长15.70%。“三公经费”节约支出原因:主要是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自治区本级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外宾接待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管理办法;制定了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较2016年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购置特殊执法用车1辆,增加了车辆购置费。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均低于上年。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112万元,决算支出数83.68万元,完成预算的74.71%。较2016年减少10.53万元,下降11.18%,节约支出及较上年支出下降的原因:压缩出访人数、天数等,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数377.59万元,决算支出数327.68万元,完成预算的86.78%。预决算顺差原因主要是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支出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76.75万元,增长30.69%,较上年支出增长的原因:2017年新增购置特殊执法用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88.78万元,决算支出数23.41万元,完成预算的26.37%。支出决算数较2016年支出较少7.42万元,下降24.07%。预决算顺差及较2016年支出下降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减少了相关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9.69万元,比2016年增加203.97万元,增长24.37 %。主要原因是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调整,厅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多,业务量大,差旅费等一般公共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59.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84.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99.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5.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2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4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2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经营业务用车和待报废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3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9台(套)。
(五)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厅共需组织对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等1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543.3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但因为2017年撤销原自治区海洋局和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组建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部分项目划分给自治区农业厅和广西大学,经报自治区财政厅同意,2017年实际组织开展8个项目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42.8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所涉及的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设定合理,项目完成情况较好,执行规范、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总体比较满意,较为全面地实现了设定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因2017年撤销原自治区海洋局和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组建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原单位已经不存在,经报自治区财政厅同意我厅可以不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但我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总体效果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年度部门预算与预算执行有一定差距;二是资产管理需要加强;三是绩效目标未能及时完成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项目的预算和管理;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三是逐步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通知精神,我厅本级“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为再评价项目,获评分79分,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是全国第一次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全国各省不断探索方法,逐步总结完善,进度实施较为缓慢,导致与年初编制的绩效目标有所差异。该项目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全面完成了部门预算批复的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化、智慧化发展奠定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该项目执行中存在部分建设进度较合同预期时间有所延后;二是项目系统数据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管理;二是准确把握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六)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是新组建的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由原自治区海洋局和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含已划转农业厅管理的直属单位)两部门的决算合并组成,在此一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自治区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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