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国家授权广西管辖海域实施巡航监视,查处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国家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办桂编〔2002〕86号《关于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管理体制等有关事项的批复》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共建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的协议”,于2003年3月份组建成立,是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总队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是:综合室、执法室、装备基建室、海监船队。2020年,新组建自治区海洋局,属自治区海洋局二层机构。总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5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37人(新增公考录用人员4人,调出1人),海监1118船非实名制船员15人(辞职3人)。离退休人员2人。聘用人员1人。
第二部分: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度部门
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577.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1.9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5.97万元,增长2.5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8.8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2.83万元,增长11.88%,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和2020年度绩效考评奖金经费增加(桂财资环函〔2021〕145号、桂财资环函〔2021〕52号)。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3.0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其中非本级财政拨款2.94万元为自治区边海防办下拨的2021年粤海琼海洋综合执法海上差旅费,其他0.13万元为从零余额账户转入的银行手续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16.86万元,下降97.44%,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国海警局未下达南海维权执法巡航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35.3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4.53万元,下降67.5%,主要原因是中国海警总局下达的历年南海维权执法巡航经费结转。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577.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62.6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1.22万元,增长15.6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9.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3万元,增长16.86%,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以及2021年新增公考录用人员4人,调出参公人员1人。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24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1万元。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9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30.4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0.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10月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以及2021年新增公考录用人员4人,调出参公人员1人。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0.45万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339.49万元,主要用于海洋事务管理。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08.5万元,增长18.44%,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广西海监1118船两年一次上排维修大型项目。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2200201行政运行681.63万元。
(2)220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57.8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49.43万元,主要用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64万元,增长15.52%,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以及2021年新增公考录用人员4人,调出参公人员1人。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9.43万元。
5.其他支出(类)44.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1.21万元,下降32.43%,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国海警局未下达南海维权执法巡航经费。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2299999其他支出44.19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海监总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结余不进行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14.5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0.72万元,下降89.22%,主要原因是2021年将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退回的广西维权执法综合基地岸上一期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79.6万元,历年社保费结余21.4万元以及广西海洋维权执法综合基地岸上一期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结余25.06万元上缴国库。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8.4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2.43万元,增长18.07%。其中:基本支出803.08万元,项目支出715.39万元。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35.0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4%。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03.55万元,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公考录用人员4人,调出参公人员1人。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支出。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24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1万元。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9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93万元,支出决算为3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6%。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公考录用人员4人,调出参公人员1人。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0.45万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47.75万元,支出决算为133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1%。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和2020年度绩效考评奖金经费增加(桂财资环函〔2021〕145号、桂财资环函〔2021〕52号)。主要用于海洋事务管理。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2200201行政运行681.63万元。
(2)220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57.8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1.78万元,支出决算为4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6%。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公考录用人员4人,调出参公人员1人。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9.43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3.0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3%。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和2020年度绩效考评奖金经费增加(桂财资环函〔2021〕145号、桂财资环函〔2021〕52号)。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因部分培训费、会议费等未使用完,已拟文报自治区财政厅收回)。
1.办公费3.5万元
2.印刷费0.98万元
3.邮电费7.84万元
4.差旅费15.26万元
5.维修(护)费2.86万元
6.会议费0.48万元
7.培训费0.55万元
8.专用材料费2.98万元
9.劳务费0.92万元
10.委托业务费1.5万元
11.工会经费8.63万元
12.福利费1.99万元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4万元
14.其他交通费用34.44万元
1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8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6%。(因部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未使用完,已拟文报自治区财政厅收回)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比上年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未产生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7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厅、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海洋执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7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27万元,原因是因疫情未产生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5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17万元,降低4.0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83万元,降低15.9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及受疫情影响,办公费和差旅费减少,其中办公费减少49.11%,差旅费减少34.4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1.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8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1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4.87%;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8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以下简称总队)2021年无200万元及以上项目,无需开展200万元及以上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总队开展了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总队已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出进度已经达到考核要求,部门职责履行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年初设定的目标不够精准、量化指标不够全面等。今后总队在申报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时,将紧密联系部门职能与项目实质,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精确性,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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