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3.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7.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4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3.6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机关、8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6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6个,累计28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7.6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9.28万元。用于购置海洋执法特殊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48.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海洋执法管理、水产畜牧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26 个所属预算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48.40万元,平均每辆3.3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3.4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64次,人次220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20次。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分析。
我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578.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7%。支出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59万元,增长15.70%。“三公经费”节约支出原因:主要是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自治区本级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外宾接待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管理办法;制定了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较2016年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购置特殊执法用车1辆,增加了车辆购置费。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均低于上年。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112万元,决算支出数83.68万元,完成预算的74.71%。较2016年减少10.53万元,下降11.18%,节约支出及较上年支出下降的原因:压缩出访人数、天数等,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数377.59万元,决算支出数327.68万元,完成预算的86.78%。预决算顺差原因主要是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支出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76.75万元,增长30.69%,较上年支出增长的原因:2017年新增购置特殊执法用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88.78万元,决算支出数23.41万元,完成预算的26.37%。支出决算数较2016年支出较少7.42万元,下降24.07%。预决算顺差及较2016年支出下降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减少了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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