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
四、车辆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国家授权广西管辖海域实施巡航监视,查处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国家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是: 综合室、执法室、海监船队、基地建设办公室等4个部门。
三、人员构成
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人员编制如下:
(一)编制数。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人员编制59人。其中:⑴事业编制数40人;(2)非实名制编制数19人。
(二)编制内实际人数。截至2020年8月底,编制内实有人数53人。包括:(1)事业编制在职人数34人;(2)非实名编制内实有人数18人。
(三)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四)离退休实际人数。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离退休人数2名。
四、车辆构成
车辆构成情况。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实有车辆数量1辆,其中:行政参公车1辆。
第二部分: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36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5.0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63万元、项目支出586.38万元。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总收入预算1367.01万元,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5.0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780.63万元,占总收入57.10%,比2020年减少29.39万元,下降3.63%,下降原因为在编人员减少;项目收入586.38万元,占总收入42.90%,比2020年增101.38万元,增长20.90%,增长20.90%,增加原因为有上年结余数,新增广西海监1118两年一次上排维护保养经费项目。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10%,比2020年减少29.39万元,下降3.63%,下降原因为在编人员减少;项目支出586.38万元,占总收入42.90%,比2020年增加101.38万元,增长20.90%,增加原因为有上年结余数,新增广西海监1118两年一次上排维护保养经费项目。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7%,比2020年增加9.45万元,增长10.04%,增加原因为在职工资总额增加。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 31.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4%,比2020年增加4.48万元,增长16.32%,增加原因为在职工资总额增加。
(3)“220类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147.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96%,比2020年增加21.33万元,增长1.89%,增加原因为在职工资总额增加,新增广西海监1118两年一次上排维护保养经费项目。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 5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9%,比2020年增加4.73万元,增长10.05%,增加原因在职工资总额增加。
(5)“229类其他支出” 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4%,比2020年增加32万元,增加原因为国家海洋局下拨海洋执法维权经费。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780.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10%,比2020年减少29.39万元,下降3.63%。下降原因为在编人员减少。其中:
①人员经费支出676.92万元,占总预算49.52%,比2020年减少7.66万元,下降1.12%。增加原因为在编人员减少
②公用经费103.71万元,占总预算7.59%;比上年减少21.73万元,减少原因为:在编人员减少.
(2)项目支出586.38万元,占总收入42.90%,比2020年增加101.38万元,增长20.90%,增加原因为有上年结余数,新增广西海监1118两年一次上排维护保养经费项目。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1335.01万元,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780.63万元,占总收入58.47%,比2020年减少29.39万元,下降3.63%,下降原因为在编人员减少;项目收入554.38万元,占总收入41.53%,比2020年增加69.38万元,增长14.31%,增长20.90%,增加原因为有上年结余数,新增广西海监1118两年一次上排维护保养经费项目。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3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63万元,占总收入58.47%,比2020年减少29.39万元,下降3.63%,下降原因为在编人员减少;项目收入554.38万元,占总收入41.53%,比2020年增加69.38万元,增长14.31%增长20.90%,增加原因为有上年结余数,新增广西海监1118两年一次上排维护保养经费项目。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6%,比2020年增加9.45万元,增长10.04%,增加原因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增加。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1.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9%,比2020年增加4.48万元,增长16.32%,增加原因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增加。
(3)“220类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47.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97%,比2020年增加21.33万元,增长1.89%,增加原因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增加,新增广西海监1118两年一次上排维护保养经费项目。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5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8%,比2020年增加4.73万元,增长10.05%,增加原因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增加。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780.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47%,比2020年减少29.39万元,下降3.63%;增加原因为在编人员减少。其中:
(一)人人员经费支出676.92万元,占总预算50.71%,比2020年减少7.66万元,下降1.12%。增加原因为在编人员减少。
(二)公用经费103.71万元,占总预算7.77%;比上年减少21.73万元,减少原因为:在编人员减少。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1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44万元,比2020年减少1.21万元,下降45.66%,下降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74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八、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总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说明
行政运行593.37万元。主要用于海监总队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94.15万元,比2020年增加54.17万元,增长15.93%。其中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比2020年减少183.95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 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 号)规定对年度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预算编制。分散采购预算394.1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比2020年增加54.17万元,增长15.93%。增加原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 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 号)规定对年度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预算编制。
(三)国有资产车辆的总体情况
车辆编制数是1辆,实有数为1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00吨级钢质“中国海监1118”执法船1艘,“中国海监1119”执法快艇1艘。
(四)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21年海监总队无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附表: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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