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等政府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我局向社会所有满足报名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出公开邀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招标代理公司将以抽签的形式进入我局2017年招标代理机构库。我局对库内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壹年。在需要进行招标时,我局将以抽签的方式在招标代理机构库内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一、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条件
(1)政府部门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取得国家或自治区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2)政府部门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自治区财政厅备案,已被录入自治区财政厅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
(3)政府部门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南宁市区(不含县)内有固定的开评标场所。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1)填写并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政府部门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表》。
(2)政府部门集中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证明或提供查询途径;公司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南宁市区(不含县)内办公场所证明(符合财政厅开评标场所、设备等要求);
(4)公司基本资料、人员资质。
注:2015、2016年入选我局招标代理库的公司,仅需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政府部门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表》即可。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
报名时间:2017年3月6 日至2017年3月 10日截止(5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74号自治区海洋局905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威 0771-5780825
附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政府部门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17年3月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