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年~2015年)》经过了实地调研、战略研究和规划编制三个阶段,历时一年半编制完成。《规划纲要》的编制和实施是海洋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海洋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使广大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落实《规划纲要》的各项任务,下面就《规划纲要》的定位、特点和主要内容作一简要说明。
一、规划定位
《规划纲要》是依据《国家“十一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制订的,注重了与行业专项规划和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的有机衔接。《规划纲要》定位较高,是国家级专项规划,是促进全国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指导性文件。目的是发挥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也是新时期科技兴海工作的新定位。
为实现这个目的,《规划纲要》提出了“加快转化,引导产业,支撑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以及“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统筹协调、优化配置;集成创新、持续发展和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四条基本原则。
二、规划编制思路
《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是始终按照“围绕一个中心,建立一种机制,形成一个体系,提升五种能力”的总体思路开展的。所谓一个中心就是围绕发展海洋产业、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一种机制就是建立科技支撑、引领和服务海洋经济社会的长效机制;一个体系就是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构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结合、海陆统筹、区域合作的科技兴海新模式;提升五种能力就是提升海洋成果转化能力、产业化能力、生态化管理能力、公益服务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能力。
三、规划的特点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科技兴海战略以来,已有10余年的历史。目前,科技兴海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规划纲要》在全面分析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趋势,以及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对未来5年~8年的科技兴海进行了具体部署。《规划纲要》准确地把握了科技兴海的阶段性特征,很好地体现了新时期科技兴海的内涵与特点。
一是科技兴海的指导思想,突出了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时代特点和要求。提出坚持“加快转化,引导产业,支撑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引导沿海地区实现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是从科技兴海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上构建科技兴海模式,逐步推进形成政府引导,政、产、学、研、金相结合,海陆联动,区域合作的科技支撑带动海洋经济发展的模式,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海洋产业发展能力。
三是在任务部署上,不仅推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针对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公共性问题,加强了公益技术的转化应用,以及海洋生态环境保障信息产品开发与应用等方面的任务,促进科学用海、科学管海。
四是根据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结合沿海区域发展特点和趋势,提出了科技兴海区域发展目标,并强化科技兴海平台建设,将其作为任务之一进行了部署。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关于规划目标
《规划纲要》目标是按照统筹协调、持续发展、系统最优的原则确定的。不仅提出了显著提升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海洋科技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的总体目标,还根据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结合沿海区域发展特点和趋势,提出了科技兴海区域发展目标。
在总体目标中,针对目前科技兴海存在的关键问题,主要从建立海洋科技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科技成果转化率、培育新兴产业、增强海洋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几方面确立了发展目标,提高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实现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
提出区域发展目标,这是《规划纲要》的一个突出亮点,这是为适应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需求,从国家层面上对沿海地区在科技兴海大平台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准确定位。
区域目标是以区域开发“点—轴”理论和产业转移扩散的梯级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海洋科技及其产业化发展现状,通过“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的空间部署确定的。即依托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较高科技发展水平的沿岸经济带,以及中心城市作为“点”所承载的基地、平台集聚、辐射与扩散,构建适应区域海洋科技能力和沿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区域特点、国家和地方及企业相结合的科技兴海平台和网络。
(二)关于重点任务
《规划纲要》以保障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协调发展为中心,从推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公共性问题两方面入手,提出了以下5项重点任务。
第一,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迅猛,短时间内经历了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历史性跨越,2007年海洋生产总值占GDP的10.11%。但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海洋经济发展存在着结构性问题,如附加值较低、传统产业所占的比重较高等。因此,必须依靠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改变海洋经济的发展方式。
本部分任务就是针对提高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提高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这个目标而部署的。基本思路是围绕海洋产业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从资源依赖型向技术带动型转变。这是提高海洋产业附加值、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带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任务。
近期重点是优先推动海洋关键技术成果的深度开发、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大力推进高新技术转化和产业化,鼓励海洋装备制造技术转化应用,以此带动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这其中,海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不仅可以缓解国家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对陆地资源环境的压力,而且还从根本上增加了国家资源、能源总量,它的发展将为海洋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第二,加快海洋公益技术应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近年来,我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已经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与此同时,未来10年~15年,沿海重工业化趋势将更加明显,临港工业遍地开花,产业同构现象相当严重,将给海洋资源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
本部分任务是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实施生态化海洋管理,防止和减缓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威胁而部署的。
重点是通过实施节能减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等技术集成开发与应用推广,形成海洋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体系,不断提高海洋保护和管理水平,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从数量增长型向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型转变,为实现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好”奠定基础。
第三,加快海洋信息产品开发,提高海洋经济保障服务能力。
海洋信息产品是海洋工程、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海洋旅游、海上搜救等方面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加快海洋信息产品开发,提高海洋经济保障服务能力,这是科技兴海任务中的一项公益性工作。发达海洋国家通过建立长期的业务化服务机制,及时为各类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海洋信息及其产品服务,为海洋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促进了海洋信息产业的形成。
目前,我国海洋信息产品开发和服务能力不足,海上生产生活受到一定的威胁。因此,必须建立业务化海洋学,加快海洋信息产品开发,为海洋经济持续发展服务。
现阶段重点要围绕海洋开发的生态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集成海洋监测、信息、预报等技术,形成业务化示范系统,为海洋工程、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海洋旅游、海上搜救、海洋管理等提供各种信息服务系统和产品,推进海洋信息产业化。
第四,构建科技兴海平台,强化科技兴海能力建设。
构建科技兴海平台,强化科技兴海能力建设,是实施科技兴海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规划纲要》提出了重点建设多个国家和省(市)级海洋科技成果公共转化平台、专项成果转化基地、与海洋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科技兴海信息服务平台并实现业务化运行,建设适于海洋开发和海洋产业发展的环境安全保障平台以及科技兴海标准化平台网络。
第五,实施重大示范工程,带动科技兴海全面发展。
按照科技兴海的总体目标和海洋产业的发展需求,规划提出通过多种投资方式和强化投入,实施八大专项示范工程,建立一批具有辐射带动效应的科技兴海示范区、园区和基地,实施科技兴海专项示范工程,带动沿海地区科技兴海工作全面发展,促进海洋经济向又好又快的发展方式转变。
五、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立足于解决科技兴海战略实施中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营造一种有利于海洋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发展环境,包括人才、资本与市场等方面,促进海洋高新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实现海洋科技成果与海洋经济之间的对接和转移。
基于此,《规划纲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技兴海长效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建立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强化融资引导,建立多元资金投入机制;加快人才培养,完善成果转化市场机制;加强合作交流,形成国际合作促进机制等5项措施。
在科技兴海长效机制的措施中,不仅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编制地方科技兴海规划或行动计划,而且同时要建立科技兴海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发布科技兴海公报,逐步形成科技兴海管理和科技为海洋经济服务的长效机制。
投入严重不足是影响科技兴海工作的最重要问题之一。科技兴海涉及科研、开发、管理和产业等多个环节,要解决科技投入不足的问题,完全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是不够的。因此,《规划纲要》中提出了推进多元化、社会化的科技兴海投入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有效形成政府资金和市场资金的对接。如沿海省市要设立“科技兴海专项资金”,海域使用金要按一定比例重点支持科技兴海;鼓励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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