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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预报[30日16时]:10月1日广西沿海为转潮期,高潮位出现于17:20前后,低潮位出现于01:40前后。广西近岸为1.1米左右的轻浪,北部湾北部为1.0-2.2米的轻到中浪。近海水温为2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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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09-01 17: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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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 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聚焦“稳增长开新局”“学思想、 拼经济”, 实施新一轮向海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做好海洋资源要素保障,优化海域海岛管理,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实施预警监测和防灾减灾,开展海洋执法监管,全区海洋经济指标保持稳健增长,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海洋力量。

经初步测算, 上半年, 全区海洋生产总值约为1200亿元,同比增长7.6%。 全区共审批(出让)用海项目82宗, 海域面积3436.06公顷,其中出让养殖用海68宗,用海面积2827.16公顷。批复用岛4个, 涉及面积0.09公顷。征收(免缴)海域使用金2.69亿元(其中征收海域使用金2.5亿元, 免缴0.19亿元)。 截至2023年6月底, 2022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累计完成整治和修复滨海湿地1520公顷(含红树林修复数据), 整治和修复岸线4.68公里, 种植和修复红树林695.79公顷。

一、主要工作成效及亮点

(一)编制印发新一轮向海经济三年行动计划。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广西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经自治区党委、 政府审定, 2023415日印发实施。 配套编制《广西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大项目任务表》,计划组织实施109个重大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1.01万亿元。

(二)持续构建向海经济统计核算指标体系。牵头联合自治区统计局印发《构建广西向海经济统计核算指标体系改革方案》。会同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开展向海经济基础理论和向海经济统计核算研究,编制《向海经济内涵、外延及边界研究报告》 《向海产业识别筛选方法研究报告》等,为向海经济核算提供向海经济理论基础和统计数据支撑。

(三)“清单式管理”精准服务重大项目用海。建立并动态调整全区重大项目用海服务清单,梳理问题症结,分类型、分阶段逐步推进项目落地见效。为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A场址工程、钦州中伟新能源项目、防城港白龙核电等一批超百亿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精准保障。

(四)稳步推进蓝碳交易先行先试。与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签订搭建广西蓝碳交易服务平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设全国蓝碳交易试点市场。印发《广西红树林碳汇调查评估和碳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与修复,加快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五)指导北海涠洲岛创建全国首届“和美海岛”。组织精干力量多次赴涠洲岛实地调研,指导北海市海洋局、涠洲岛管委会等单位,精心做好方案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迎检等环节,严格审查,层层把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202368日,涠洲岛获自然资源部正式公布为全国首批和美海岛

(六)以“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引领钦州市实施港产城绿色融合发展。指导推进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以红树林修复工程为支点,整体系统提升金鼓江片区生态环境质量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023年6月27日,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其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向海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坚定信心稳增长更好统筹开新局”, 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总结评估向海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在自治区海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14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和44个区直部门开展2020—2022年向海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总结工作,对已完成工作进行核查,对未完成工作进行梳理。举办广西大力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进展成效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宣传广西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区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二)全力服务项目用海用岛促进经济稳增长。一是紧紧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北钦防一体化等重大战略,成立壮实体经济推进高质量服务发展工作小组,局主要领导率队到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自然资源部南海局等单位汇报工作,争取国家对涉海重大项目的支持。二是分类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成效显著。加快处置已批准尚未完成项目。争取自然资源部的支持, 下达4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后续处置有关事宜的复函, 涉及继续填海面积27公顷。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批准其他项目类10个申请继续填海项目,涉及面积29.4公顷。目前,我区已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面积约1300公顷,面积处置率达43%三是妥善处理好新旧海岸线两线之间图斑问题。加快推进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 20233月底相关工作方案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审查。

(三)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和预警监测。 一是加快推进2022年北海、 防城港、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实施。每季度进行实地检查,实时跟进项目进度,开展实地督导。对项目进度实施按月通报,压紧压实项目业主责任,切实推进项目实施。 截至2023年6月底, 2022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中央资金支付率为68.77%, 项目总体完成进度55.04%。 二是建立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 截至2023年6月底, 完成广西海草床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与评估工作5个站位的外业调查。持续开展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和河口海湾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监测,加强广西海洋生物入侵风险预警监测和赤潮预警监测与生态红线的管控。完成钦州犀牛角海藻场等4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外业调查。三是持续做好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及防汛工作。积极应对1月22—23日天文大潮、6月5—10日天文大潮、6月24日北部湾海域发生里氏5.0级地震,截至2023年6月底,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3期,其中天文大潮警报2期,海啸信息1期,发布常规预报181期。

   (四)深化拓展海洋科技创新和交流合作。一是增强中国—东盟国家海洋科技联合研发中心活力。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国际合作司和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编制《自然资源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中国—东盟国家海洋科技联合研发中心”实施协议》。 筹备成立广西—东盟海洋产业发展联合会。 二是积极筹备首届中国—东盟国家蓝色经济论坛。论坛已纳入中国—东盟博览会高层论坛框架,作为东博会系列活动之一,每两年举办一次。 首届中国—东盟国家蓝色经济论坛拟定于2023年9月在北海市举办,由自然资源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北海市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 自然资源部国际合作司共同承办。三是持续深化与国家级科研校所交流合作。与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组织开展《广西海洋大数据中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拜访中国海洋大学、厦门大学、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等海洋校所单位,围绕广西发展需求,加强人才培养、科研等方面校地合作。

(五)不断强化海洋资源管理与执法监管。一是开展摸清海洋资源“家底”工作。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研究部署摸清海洋资源“家底”专项工作, 汇总13个部门关于海洋资源家底电子材料15余份, 规划图件(含矢量图)20余份。 截至2023年6月底,已起草形成《关于摸清广西海洋资源“家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广西海洋资源基础现状“一张图”》。 二是严格开展疑点疑区图斑核查。截至2023年6月底,共组织开展疑点疑区核查10批次,核查图斑48个(其中海域46个,海岛2个), 涉及用海类型主要为构筑物、超范围用海、填海、海岛植被变化、改变用海方式等,核查面积超54公顷,任务覆盖率和完成率均为100%三是依法打击违法用海用岛等行为。与广东、海南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全国两会、博鳌年会、 消博会期间琼粤桂三省(区)联合巡护海底电缆专项行动,进一步探索海上协同共管机制,加深与渔业、海警部门的执法交流,共同维护好北部湾海域良好秩序。 截至20236月底, 全区各级海监机构派出执法人员3500余人次, 检查用海项目 147个次、 海岛331个次, 巡护海电缆10次, 办理海洋行政处罚案件35宗(其中2023年立案14宗), 收缴罚没款68.1万元。

(六)进一步凝聚全区向海发展共识。 一是组织开展2023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主题活动,邀请中国工程院潘德炉院士等专家授课。二是组织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及涉海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开展第三批广西海洋科普和意识教育基地申报工作。三是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区直部门印发《广西向海经济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对申报的9个向海经济发展示范园区进行资格审核。 四是开展向海经济产业精准招商。赴青岛、厦门开展海企入桂招商活动,重点拜访青岛百发海水淡化有限公司、厦门海蓝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利用2023东亚海洋博览会平台,组织有关单位和涉海企业开展招商推介和展览展示。

(七)从紧从实从细开展主题教育。局党组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检验,在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420日组织召开主题教育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印发主题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读书班学习分享会、专题辅导报告、集中交流研讨,推动党员干部以学铸魂、 以学增智、 以学正风、 以学促干。一是着力在理论学习上出真招。坚持局党组会议带头学和党员干部集体学同步部署、 一体推进, 通过局党组会、党支部、党小组,采取个人自学、领学通读等方式开展学习,构建常态长效学习机制。形成以主题教育8种学习材料为主,编印海洋应知应会为辅的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材料,分3个阶段7天开展集中研讨,将系统学、专题学、重点学有机融合,保证学习的时间和效果。二是着力在调查研究上用真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中央明确的12个方面内容, 聚焦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突出问题, 开展专题调研工作7次,着力推动解决建设广西海洋大数据中心”“基层海洋系统行政决策规范化等一批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 民心所向的难点堵点问题。三是着力在推动发展上见真章。全力做好用海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推动批复亟需动工建设的14个重大项目继续填海。有力保障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A场址、防城港白龙核电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广西海洋资源优势,持续推进向海而兴、向海图强,促进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和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区海洋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海洋产业层次偏低。海洋旅游业、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等四大传统海洋产业占比达42%。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等海洋新兴产业占比仅为2% 缺乏以高新技术为主的新兴产业。 二是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还需提升。广西现有涉海科研机构15家,仅占全国海洋研究机构的5%。现有省级以上涉海创新平台21个,不及山东省的十分之一、广东省的六分之一。三是海洋观监测基础设施有待完善。 我区运行稳定的海洋观测设施设备仅12套, 重点区域以及易受灾岸段未能全面覆盖。现有海洋数值预报系统为2016年建设,系统处理能力已不能完全满足灾害应急、突发事件应对和灾害管理的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困难问题,继续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实施新一轮向海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在自治区海洋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积极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广西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桂政办发〔2023〕 19号) , 积极推进重大项目任务表和重点工作事项,开展向海经济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建设工作。

(二)扎实做好海域海岛管理和资源要素保障。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要求, 努力盘活“存量”, 积极推进剩余“已批未填”类项目处置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集中备案工作,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紧紧围绕国家、 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布局国家重大项目的用海需求, 努力在“增量”方面有所突破。

(三)持续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预警预报。加快组织实施中央资金支持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重点推进32022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按进度实施。督导沿海三市完成2019—2020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竣工验收。 积极组织申报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针对赤潮、近海污染等问题,加强沿海三市监测站位预警监测,进一步做好广西海洋生物入侵风险监测评估和赤潮预警监测工作。高效发布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警报。开展年度赤潮灾害应急演练、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推进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技术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蓝碳交易试点工作。

(四)强化海洋科技创新驱动和开放合作。增强中国—东盟国家海洋科技联合研发中心活力,推动签署《自然资源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中国—东盟国家海洋科技联合研发中心”实施协议》。积极推进广西海洋大数据中心建设。组织开展“海企入桂”招商推介活动, 筹备召开第一届中国—东盟国家蓝色经济论坛。

(五)不断加强海域海岛监管执法。加强与其他涉海机构的执法协作与联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用海用岛、破坏海底电缆管道等行为,积极参加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中国海警局等组织的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深化粤桂琼三省(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海洋执法综合管控能力。加快推进广西海洋维权执法综合保障基地、广西海洋执法信息平台等设施与装备能力建设。

(六)推动全局主题教育不断走深走实。一是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持续做好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入心入脑、见行见效。二是持之以恒大兴调查研究,推动调查研究取得实质性进展,8月底前集中解决一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三是举一反三解决突出问题,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久久为功推动高质量发展贯穿始终,着力解决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推动广西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本领水平。五是充分运用展板、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开展主题教育的做法和成效, 持续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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