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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创智同志在全区海洋工作暨海洋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上的讲话(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6-03-10 11:20     来源:局办公室     作者:广西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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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创智同志在全区海洋工作暨海洋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上的讲话

自治区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创智

20160224日)

同志们:

这次全区海洋工作暨海洋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是我区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步入总体动员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海洋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回顾2015年及“十二五”时期海洋工作成效,分析形势,把握大势,研究“十三五”时期海洋工作总体思路,部署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推动海洋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下面,我代表局党组讲几点意见。

一、2015年和“十二五”时期主要工作回顾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海洋局和沿海三市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关心帮助下,全区海洋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章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开展海洋综合管理各项工作,为广西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海洋资源服务和保障,为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国家对广西海洋工作支持力度空前。在国家海洋局第四海洋研究所(以下简称“海洋四所”)设置方面,20159月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和王宏局长联名致信李克强总理,请求在广西设立海洋四所,先后获得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杨晶国务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明确支持在广西设立海洋四所。目前,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海洋局、中央编办已经就海洋四所设立相关事宜进行了多轮磋商、对接,努力把海洋四所建设成为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建设于一体,世界一流的区域发展理论创新高地、政策咨询智库和人才培养基地,为广西加快海洋经济强区建设、弥补科技创新短板、开展中国—东盟海洋合作提供重要支撑。在深化省部级海洋战略合作方面,去年第12届中国—东盟“两会”期间,国家海洋局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这是继2010年双方签订的《备忘录》的“升级版”,是双方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的新里程碑。在北部湾大学(筹)共建方面,国家海洋局已经原则同意将北部湾大学(筹)纳入共建涉海高校行列,将从学科布局结构调整、海洋科研平台建设、海洋科研和科技应用、培养主干学科学术带头人、海洋重大科研课题等方面给予北部湾大学(筹)全方位的指导与支持,使北部湾大学(筹)未来在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海洋经济规模质量效应日益凸显。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做好资源保障服务,制定出台了《关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做好稳增长工作方案》,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制度、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进涉海重大项目开竣工、保障重大项目用海需求、开展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执法服务等七大个方面全力以赴推动经济稳增长。在借鉴国家和其他沿海省市的经验基础之上,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海域使用审批程序的通知》、《关于落实自治区政府有关稳增长服务保障精神要求进一步简化海洋环评程序的通知》,对工程建设项目用海审批程序进行了优化,切实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程序为抓手优化行政服务,全力做好用海保障服务工作。继续采取用海分级分类保障、集中审批、公开招拍挂等办法,不断提高用海保障水平和效率,全年自治区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用海473公顷(其中填海面积429公顷),为合浦至湛江铁路、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新建、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号—3号泊位工程等重大项目提供了充足的用海资源保障。当前,全区海洋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运行,优势海洋产业不断巩固壮大,海洋运输、现代物流等海洋新兴产业比重持续上升,临海临港工业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结构不断优化,预计2015年全区海洋生产总值将首次突破千亿元,达1010亿元,同比增速约为9%,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约为6%。随着钦州石化、北海特种钢、防城港核电、钢铁基地等一批重化工业项目的建设投产,广西以钢铁、石化、电力为代表的临海工业将得到快速发展,产业聚集程度不断提高,海洋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也正在兴起。

(三)海洋综合管理能力逐年提升。《广西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获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631日起施行,同时配套开展了《广西填海项目招拍挂管理制度》相关研究。积极探索市场化配置海洋资源,在钦州市和北海市开展了以海砂开采为试点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工作。启动了《广西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以及《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以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了《广西填海规模控制性指标(试行)》,进一步提高了海域资源利用率和产业用海精细化管理水平。认真指导北海市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试点工作,为逐步摸清广西海洋经济“家底”、编制涉海规划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坚持以海洋环境容量优化开发格局,提高海洋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三高”产业落户,促进海洋生态环境好转,全年共核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7宗,组织进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14次,其中的围填海项目依法听证率达100%。认真指导北海市申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获批成为我区首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积极开展省级预报台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海洋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成功处置应对了一场罕见的红树林虫灾侵袭,我们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了自治区和国家海洋局的充分肯定。在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成功举办了“中国—东盟海洋合作成果展”,为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东盟海洋合作夯实了基础,获得了自治区和国家海洋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四)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更加规范有力。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海洋局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健全完善公文运转登记、传阅制度,公文传办规范有序,严把公文报送传批、草拟、审核等重要关口,有力保障了机关公文高效运转、准确规范。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健全政务、事务、会务的制度规范、基本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全区海洋工作会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会和民主生活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沟通与协调。强化以文辅政,紧紧围绕稳增长、精准扶贫、打造海洋经济强区、“一带一路”建设、国家级海洋研究所设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重大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结合绩效考评工作,逐步建立督查事项台账,完善督查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已经连续四年获得“全区绩效考评优秀单位”。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严控“三公”经费,降低公务成本;优化报账流程、注重资金使用的事前审批,提高工作效率,不断优化会计基础工作;提升部门预算执行力,2015年预算执行率达到95%,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4年降低10%。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创建节约型政府机构,获得了“全区第一批节水型单位”荣誉称号。

(五)海洋维权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以联合执法巡查为抓手、以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以案件查处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海盾2015”、“碧海2015”和海岛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占用海域资源、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较好地维护了广西沿海用海用岛秩序。积极参与广西海警总队(筹备组)组织的辖区海域全线巡逻搜救演练,进一步提高了与广西海警总队的协作能力和海上搜救能力。积极开展海洋维权巡航执法工作,全年共6次在北部湾(广西)海域开展维权巡航执法工作,严密监视外方钻井平台、外国船舶、外国公务船、外国军舰,坚决捍卫国家海洋权益,圆满完成国家部署的维权巡航任务。完成了广西海洋维权执法综合基地码头工程,启动了广西海洋维权执法综合基地岸上项目一期工程。

(六)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局党组按照职责权限,分别与各市海洋局、局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定下发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比,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办法》,定期开展廉政约谈活动,每半年专题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提醒和引导海洋系统干部要认清“四风”的顽固性,坚决纠正以前满不在乎、习以为常、沿用惯例的错误习惯,收到了明显成效。二是积极推动,强化党纪党规教育。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纪,并通过办公楼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局官网刊载有关会议报道、一楼大厅布置宣传板报、开设专题培训班、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文化周等多种形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使干部职工全面准确吃透中央精神,遵循党章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牵住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手,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的责任意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更加浓厚。三是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机制。重点加强和完善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有效推进,杜绝暗箱操作,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根据新的形势任务,重新出台了《自治区海洋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自治区海洋局机关会议费管理实施办法》《自治区海洋局机关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最大限度规避违纪风险。四是认真落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和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三严三实”要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剖析典型事例,开诚布公进行谈心谈话,认真剖析梳理存在问题,认真努力整改落实,不断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是严格程序,加强选人用人公信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特别是认真做好副处级以上干部拟提拔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抽查核实工作,严格规范管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活动,组织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和住房清退整改专项活动,取得积极成效。六是决不手软,严肃查办案件。坚持“客观公正、有访必核、有案必查”的原则,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类涉及局管干部的信访举报信件,及时组成工作组进行深入细致调查核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形成有力震慑。

此外,过去一年来我们在政策研究、后勤保障、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培训教育、定点扶贫(美丽乡村)、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维稳、工青妇等方面也做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工作在不断创新,作风在不断转变,水平在不断提高,连续三年荣获“年度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称号,荣获“2015年《科技日报》新闻报道先进单位”,扶贫点真良村成功摘掉了“贫困村”的帽子,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多次就海洋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和指示,对我们海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015年取得的显著成绩,标志着全区海洋事业“十二五”规划实施胜利收官,为过去五年的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海洋系统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海洋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重大挑战,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海洋在全区战略布局地位更加突出。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提出要“拓展中国—东盟海上丝绸之路”、“推动建设中国—东盟海洋合作试验区”。自治区党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均明确提出要“打造海洋经济强区”。根据自治区工作安排,201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决定》,对全区海洋经济发展进行总体布局,海洋在全区战略布局中的地位已经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全区海洋事业正迎来新一轮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

五年来,海洋规划立法体系更加完善。坚持把加快建设法治海洋、完善地方海洋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一项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2013年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西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自201421日起施行,填补了广西海洋地方性法规的空白,实现了“零”的突破。2015年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西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将于201631日起施行。随着《广西海岛保护条例》即将列入立法工作计划,广西在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海岛保护三大海洋基础法律立法工作上有望在全国实现“后来居上”,实现“弯道超速”。坚持规划引领作用,不断完善海洋规划体系,深化海洋领域“三重大”(即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研究,积极推进重大涉海规划的编制。《广西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2年获得国务院批复实施,成为《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颁布实施后首批获得批准实施的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广西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广西海洋观测预报业务体系发展规划》等规划先后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广西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先后完成了《广西科技兴海规划》《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用海规划》《广西海洋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广西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广西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年来,海洋领域深化改革成果更加丰硕。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制度的要求,依法全面清理确认了行政权力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推进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努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海洋领域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市场化配置海域海岛资源机制,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陆续推开,启动了以市场化配置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评估、出让以及审批管理办法,规范无居民海岛开发与保护秩序。积极探索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与环保部门签订了建立海洋环境保护沟通合作工作机制框架协议,初步实现了重点海域资源、环境监测、海洋灾害和管理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国务院“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求,研究建立了海域使用权属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积极探索建立海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海事局以及沿海三市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盗采海砂联合执法行动,较好地维护了海砂开采秩序。与自治区文化厅共同签署了广西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框架协议,不定期开展管辖海域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

五年来,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开展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联合检查,将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沿海市绩效考评范畴,从严落实海洋环境保护责任,促进了近岸海域污染的有效治理。不断加大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力度,近年来先后投入3200万元在广西沿海重要港湾、河口、赤潮多发区、等重点敏感区域布设环境监测浮标,实时监控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和海洋环境的变化情况,极大提升了广西海洋环境实时监控能力。妥善处置了红树林虫灾、北部湾赤潮等一系列海洋环境突发事件,成功应对了“威马逊”、“彩虹”等多次台风风暴潮、海浪过程,较好地维护了沿海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开展防城港西湾红沙环、钦州茅尾海、北海市涠洲岛等重大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有效保护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海草场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根据近三年来广西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数据显示,2012-2014年夏季广西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分别为62.3%67.8%83.4%,呈逐年上升趋势;广西海洋典型生态系统之一的红树林面积达9202公顷,面积趋于稳定并呈上升趋势,北海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被评为中国十大“魅力湿地”,茅尾海、涠洲岛先后获批国家级海洋公园,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国家海洋局指定为全国海洋示范性自然保护区,北海市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成为广西首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五年来,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更加提升。先后制定出台了《广西科技兴海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广西科技兴海专项项目验收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同时在自治区财政单独列支了“广西科技兴海经费”,为广西海洋科技研究、基础创新、成果转化等提供了有力支持。历经七年努力,广西有史以来规模最大、学科综合度最高、参与人数最多、投入经费最多、设备和技术最先进的海洋综合调查——广西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908专项),顺利通过了国家海洋局验收,取得了丰硕成果和较广泛应用。国际重大课题“中国南部沿海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广西作为地方项目执行办配合国家项目执行办接受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项目终期评估,获得了高度评价。积极开展国家海洋公益等专项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先后获批了“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技术体系与决策系统研究示范”、“海域使用遥感动态监测业务化应用技术与示范”等3个牵头(重点)项目、16个参与(一般)项目,为广西参与单位争取到国家资助的累计近4000万元的科研经费。海洋科研机构队伍不断壮大,广西海洋研究院业务化运行后科研能力逐年提升,海洋三所北海基地在北海海洋科技产业园区正式挂牌,海洋四所设置工作正有条不紊向前推进,广西大学、北部湾大学(筹)、广西民族大学等先后组建了海洋学院,不断优化涉海学科布局。

五年来,海洋基本能力建设更加夯实。海洋管理机构队伍不断壮大,广西海洋研究院2012年底获批成立,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获得理顺,同时增加了千吨级海监船编制。信息大楼经过装修改造后于2012年底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干部职工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提升了海洋部门形象。扎实开展信息化建设,开创了全国海洋系统信息化建设融合建设与管理之先河,初步夯实了广西海洋信息化建设的硬件运行环境基础。海洋防灾减灾预警预报体系日益健全,为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海监执法基础不断夯实,广西首艘千吨级海监执法专用船正式入列,广西海洋维权执法综合基地和防城港海洋维权快速反应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对加强海域综合管理、提升海洋执法水平、维护海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五年来,海洋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更加扎实。我们坚持把抓党建与抓发展有机结合,全面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党风廉政和制度建设,坚持思想教育、干部选用、管理监督、惩治腐败、改进作风、制度治党、纪律约束、落实责任“八个从严”,构建党组抓、书记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在集体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党组工作细则》、《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确定的议事规则集体决策,不搞临时动议,不随意简化、变通程序,不搞一言堂,不搞家长制。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建立有效预防机制和监督机制,强化问责惩戒,严防“四风”反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大整改查处力度、监督管理力度和改革创新力度。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坚决反对“四风”,持续深入开展了转变机关作风活动,有效整治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有力解决了一批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全区海洋系统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同志们,“十二五”期间海洋工作取得的成绩,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海洋局亲切关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沿海三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沟通协作的结果,更是全区海洋系统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长期以来理解、关心和支持海洋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全区海洋事业的发展历程,我们深感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第一,必须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各级海洋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在推进海洋工作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摆问题、查不足、抓整改,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激发了海洋工作者以身作则、严格自律、真抓实干、敢于担当的进取意识。第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们始终坚持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服务保发展稳增长大局,从提升海洋资源服务保障能力着手,积极谋划,凡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海洋局部署的工作任务,我们都第一时间部署落实,不断推进海洋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实践证明,只有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海洋工作的根本遵循,才能在服务大局中不断作出新贡献。第三,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我们坚持用好用足国家给予广西的新政策,并结合广西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新办法,有效破解了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实践证明,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坚持辩证思维方法,坚持从实际出发想问题、办事情,就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促进海洋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第四,必须坚持服务民生、维护群众权益。我们坚持强化底线思维,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海洋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机制,坚守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加大海洋防灾减灾预警预报工作力度,千方百计维民利、解民难、惠民生,着力在资源整合中实现共建共享,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事实表明,从群众利益出发谋划推动工作,用实践标准衡量工作成效,海洋工作就能经受住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获得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第五,必须坚持转变作风、正风肃纪。面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两个责任”,着力建章立制,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扎紧权力笼子,时刻保持警醒。实践证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转变作风、正风肃纪,是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的永恒主题,是海洋事业发展的坚强保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晰地认识到,当前海洋事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如海洋法治意识尚需增强,海洋经济工作能力亟待提高,海洋管理理念有待转变,海洋业务化水平还比较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等等。对这些挑战和问题,我们必须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海洋工作形势判断和总体思路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宏伟蓝图,中央、自治区和国家海洋局系列重要会议都对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在观念上主动适应,认识上尽快到位,方法上抓紧改进,工作上更加得力,走出一条新常态下海洋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新路。

(一)深刻认识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变化的新要求。我国仍处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是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我国发展的基本面是好的,潜力大、韧性强、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支撑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另一方面,随着世情国情的不断变化,我国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必须更多依靠内生动力实现发展、更多依靠扩大内需带动经济增长、加快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统筹国际国内事务。战略机遇期的“不变”与“变”也反映到海洋领域中来。“十三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和海洋管理的指导思想、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都面临着重大转变,主要是海洋经济管理面临着由统计向监测评估和政策调控转变,近海空间利用由强调生产要素向注重消费要素和生态功能转变,海洋环境保护向污染控制和生态安全转变,海洋科技成果向资本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应用转变,海洋公共服务向满足国计民生需求转变,海洋权益和安全维护向统筹兼顾、多措并举转变。战略机遇期内涵深刻变化,要求海洋工作必须审时度势、顺势而为,必须加快转变海洋管理职能,必须加快破解海洋支撑保障难题,必须加快改革海洋管理体制机制,必须深化海洋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中实现海洋工作的新发展。

(二)深刻认识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新要求。当前,全区上下正紧紧将抓住国家战略规划全覆盖的宝贵时间窗口和重要战略机遇,深入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经济带“双核驱动”战略,进一步释放“海”的潜力,激发“江”的活力,做好“边”的文章,努力构建沿海沿江沿边“三区统筹”格局,海洋在全区战略布局中的地位已经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自治区党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均明确提出要“打造海洋经济强区”。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我区经济社会步入新阶段,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和世界潮流,客观分析我区海洋事业发展历程和阶段性特点,统筹谋划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战略抉择,是建设海洋强国、打造北部湾升级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我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作为海洋管理部门,我们必须统筹规划、分步推进,进一步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坚决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加大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力度,推动海洋事业实现新突破新发展,为建设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做出新贡献。

(三)深刻认识五大发展理念的新要求。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五大理念的内涵及其相互贯通、相互内在联系的逻辑关系,落实到海洋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要以创新理念增强海洋事业发展新动力,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完善宏观调控方式,优化海域资源、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提高效能,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要以协调理念构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开发新格局,正确处理海洋资源在保护开发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陆海统筹发展、四化同步发展中的重大关系。要以绿色理念开辟海洋资源永续利用新途径,加快转变资源观念和利用方式,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碧海蓝天留给子孙后代。要以开放理念拓展海洋合作发展新空间,深化海洋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以互利共赢为纽带,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要以共享理念实现海洋资源惠民利民新成效,树立惠民利民资源观,进一步完善制度安排,使广大群众在海洋领域改革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四)深刻认识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扩大有效供给,提供更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当前,我区经济结构方面的问题仍很突出,从产业结构和动力结构来看,传统产业比重大,高耗能行业占比近40%,高技术产业增加值仅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8.6%;从要素结构来看,我们主要依靠自然资源、土地、资金等要素投入拉动经济发展,技术、管理、智力资本投入严重不足,2014年我区研发投入只占GDP0.7%左右,与全国平均水平甚至中西部地区差距很大。从区域结构来看,北部湾经济区增长潜力大,西江经济带发展机遇好,桂西资源富集区产业单一、市场低迷制约,遇到的困难和压力较大。从海洋管理部门来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围绕五大政策支柱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宏观政策要稳”,完善海洋资源调控方式;围绕“产业政策要准”,实施有保有控的用海政策;围绕“微观政策要活”,完善海洋资源市场环境;围绕“改革政策要实”,加大海洋领域改革力度;围绕“社会政策要托底”,加强海洋服务社会民生保障。要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严把海洋资源供应关口,实施有保有压的用海政策,加大用海政策支持,全力做好脱贫攻坚,防范海洋领域的各种风险,不断提高海洋资源供给保障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五)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今年1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两个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实现不敢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海洋部门拥有行政审批审核权、行政执法权等职能,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利益协调难度和诱惑加大,管理环境越来越复杂,诱发腐败的环节越来越多。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关于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以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基于以上形势分析,“十三五”时期全区海洋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陆海统筹,壮大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打造海洋经济强区,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三、2016年重点工作计划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起步之年,开好局、起好步,对确保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海洋四所启动建设。要认真协助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海洋局、中央编办就海洋四所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编制规模、单位选址、基建立项等方面进行对接落实。要积极推进建立海洋四所筹备沟通协调机制,成立省部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和国家海洋局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国家海洋局分管领导、北海市政府主要领导和自治区海洋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国家海洋局相关司室、直属单位和自治区编办、财政厅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事小组:一是“三定方案”小组,二是基建小组,三是专家小组(主要负责技术岗位设置和扶持政策提出)。要深化海洋四所编制来源、单位选址、基建立项、人才科技政策等基础性问题研究,拿出具体可行的方案供自治区领导决策参考。要科学编制海洋四所建设方案,积极争取今年获得中央编制办批准,力争半年之内启动建设计划,十八个月之内开始业务化运行。

(二)扎实推进海洋经济强区建设。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出台自治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系列文件,重点包括出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决定》和《广西海洋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附带一批分期实施的重大项目)》,出台一套政策支撑体系,解决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力求外省出台的政策和措施,我区也能出台执行。要结合广西实际进行差别化探索,创新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政策体系内容主要在财税金融、投资政策、价格政策、土地政策、产业政策、环境政策、运营监管、科技人才、技术研发等方面进行创新。要积极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制定海洋经济发展2016年度建设计划,建立健全发展海洋经济工作机制,建立海洋经济重点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建立推进海洋经济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同时筹备好全区海洋经济发展大会。要进一步加强对海洋生物制药、海洋生态经济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积极向国家申请将国家大洋深海油气矿产资源接纳加工基地落户广西,并根据实际情况将之纳入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总体布局,不断培育经济新增长点。

(三)进一步完善海洋规划体系。坚持规划引领作用,全面完成《广西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争取年内获得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以适应广西深入实施“双核驱动”战略、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和打造海洋经济强区的新形势新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的通知》(国发〔201542号)的部署要求,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共同推进《广西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工作方案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共同推进《广西海洋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完成《广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启动《广西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工作。

(四)着力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牢固树立绿色观念,以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为目标,将“生态+”思想贯穿于海洋管理各方面。要加快完成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报批,对海洋生态红线区域实行严格管控制度,努力构建区域海洋生态安全格局。根据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督促指导北海市合理布局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为广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化陆海统筹、入海河流流域联动防控,开展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联合检查。依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和海洋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要求,深入开展近岸海域入海污染源调查,为逐步实施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提供依据。严格海洋工程批后监管,认真开展已核准的海洋工程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施情况大检查,推进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全面掌握海洋工程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按照国家海洋局的部署和要求,通过中央财政和自治区本级财政筹集资金,积极启动开展“蓝色海湾”整治工程、“南红北柳”生态工程、“生态岛礁”修复工程、“智慧海洋”建设工程等相关项目。加快推进海洋观测预报能力升级建设,初步达到标准预报台配置水平,建设省级数据传输网络,实现与国家级数据传输网的无缝衔接,不断提高海洋预报减灾业务能力。要加强与水利、气象、海事、水产等涉海部门的横向合作,进一步完善海洋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加快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互传共享。

(五)深化海洋重点领域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合作框架协议》内容,科学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真正把《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宣贯执行《广西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在认真借鉴沿海其他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逐步建立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用海预审、海岸线修测、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生态红线划定等配套管理制度。通过创新调控手段来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科学配置海洋资源,破解海洋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区域布局同质化、部分产业产能过剩的难题。以自治区召开开放和创新发展大会为契机,认真谋划海洋领域的改革创新重点,逐步搭建起海洋领域改革创新总体框架,同时争取将部分事项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积极探索和推行审批制度改革,在自治区、市、县三级海洋部门逐步建立“集中审批、审管分离”新机制,理顺“审”和“管”的关系,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服务水平。以钦州市为试点,探索建立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坚持把海洋管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地方海洋立法步伐,积极争取将《广西海岛保护条例》即将列入自治区立法工作计划,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逐步建立重大决策备案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定并公布海洋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完善岗位责任制和权力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

(六)全面提升综合服务保障能力。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文办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提高公文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要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海洋经济强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储备性研究,提出建设性的、务实管用的政策建议,不断提高辅助决策能力。要加快推进海洋电子政务建设,力争《广西海洋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广西海洋信息综合管理大平台》年内完成立项工作。要加强海洋信息安全和机要保密工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反间谍意识,严查严纠失密泄密隐患,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以2016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在北海举行为契机,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抢占新闻宣传制高点,加大对海洋国情国策国法、打造海洋经济强区、坚守海洋生态红线、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要完善公共海洋文化服务,不断推出海洋特色文化产品,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享受,提高全民海洋意识。要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要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公务支出,根据公车改革文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规定,依法依规使用部门预算资金来保障和服务全局工作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项目招投标、办公大院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能力,确保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正常运转。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认真将大化县乙圩乡果好村和巴岩村两个扶贫点的扶贫工作纳入局本级“十三五”重点工作予以统筹推进,科学制定精准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全力以赴确保两个贫困村如期脱贫,与全区人民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七)加强海洋行政执法和维权巡航。要主动适应海洋综合管理新常态要求,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国家海洋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坚持行政监督检查与违法行为查处并重。以“海盾”、“碧海”、“护岛”等三项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海域海岛监管工作,重点整顿非法采砂、非法用海用岛行为,维护广西管辖海域海岛良好的开发利用环境。要依法依规补充与修改完善海洋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外行政执法工作和内部工作管理的规范,减少人为的工作随意性,提高执法与管理的效率。要精心准备海洋维权巡航执法工作,年内计划对北部湾(广西)管辖海域开展6次海洋权益维护巡查监视,同时千吨级海监执法船随时待命,积极参加国家南海维权。多方筹措资金,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倒排工期进度,加快广西海洋维权执法综合基地建设步伐。

(八)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6年全区海洋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纪委的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标本兼治,创新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巡视整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提供有力纪律保障。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继续强化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真正把主体责任认识到位、履行到位、追究到位。要按照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任务分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量化评比标准》等文件精神,立好规矩,明确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和局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从源头上预防,加强廉政风险内部防控机制建设;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使用干部,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关;认真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解决好业务与党建工作“两张皮”问题;坚持把党章党规党纪挺在前面,特别是要结合中央即将在全国党组织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巩固现有成果,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见之于行。继续坚持局党组定期听取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制度,与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和沿海三市海洋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同时开展考核评比。二是创新工作模式,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结合自治区新一轮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和海洋工作实际,努力构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机关党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推进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和直属机关纪委选举工作,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确保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规范化运行。要创新工作监督方式,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必须明确1名副职负责分管党风廉政建设,1名在职在编党员同志担任纪检委员,负责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日常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工作和监督责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把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狠抓整改落实。要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坚持深刻剖析、找准问题,实事求是、举一反三的原则,及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认真把每项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加强对各个责任部门和岗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办、及时通报,对于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格追究责任。要把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巡视整改工作,促使全区海洋队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更加到位、管党治党更加有力、执行各项纪律更加坚决、机关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更加过硬。四是强化各级项目和资金监管。要严格执行好现有工作制度,绝不能让制度束之高阁,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绝不允许出现问题成堆却麻木不仁等现象,出了问题的就要追究责任。要大胆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重点对2015年度实施的中央和自治区批准的海域使用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全面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管力度。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认真梳理项目从审批到验收等全部流程,重新修订《自治区海洋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自治区海洋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管理办法》,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规避人为操作风险。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廉政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依纪依法,带头守住纪律底线。五是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支持和鼓励各单位各部门多形式创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营造良好的廉洁从政氛围。通过开设专题培训班、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形式,加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和基本经验,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发挥党员干部道德模范作用,带动民风社风好转。六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抓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对岁末年初、传统节日、婚丧喜庆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段,多敲打多提醒,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通过不断检验和完善,着力提高制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七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必须牢牢抓住惩治腐败不放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利剑高悬,警钟长鸣,尤其要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监管重点。坚持把单位和部门“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多设置一些监督“探头”,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用制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要从教育和挽救干部的角度出发,对党员干部身上发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让每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同志们,做好今年海洋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海洋工作新局面,为确保我区“十三五”良好开局,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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