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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2017-03-13 21:02     来源:广西海洋局     作者:广西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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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海洋局和沿海三市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关心帮助下,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三件大事”和“六项重点工作”为抓手,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奋力实现“十三五”广西海洋事业发展良好开局,进一步夯实了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基础。

一、2016年工作情况

我们重点抓好“三件大事”: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部署。我们坚持把学习宣贯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大会精神实质,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营造出良好的学习宣贯氛围。在认真做好学习教育“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开展“自选动作”,积极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扩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严格按照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突出正面教育,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以上率下,党组中心组开展了4次学习教育专题研讨,党组成员带头到分管单位部门、所在党支部、基层党组织、扶贫点讲授党课,带头开展相关主题实践活动。在党组的带动示范下,各级党组织在“学、改、做”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和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此外,我们还结合学习教育,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排查清理等7项基层党建任务,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精心组织“世界海洋日”主会场活动。“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由国家海洋局、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等22个单位和部门发起并组织,是目前我国提高民族海洋意识、普及海洋科学知识的首要海洋宣传平台。我们以2016年“世界海洋日”主会场活动在北海市举行为契机,紧扣“关注海洋健康 守护蔚蓝星球”的主题,会同国家海洋局海洋日活动办公室、北海市政府认真制定总体框架方案,积极主动协调和对接相关单位部门,成功举办了2016年“世界海洋日”开幕式暨2015年度海洋人物颁奖仪式,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蓝天立,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彬等国家和自治区领导出席了开幕式暨颁奖仪式以及相关活动,广西籍奥运冠军、“体操王子”李宁被聘请为“海洋公益形象大使”,并在广西卫视黄金时段隆重播出,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此外,“世界海洋日”活动期间,我们还组织开展了海洋经济讲座、海洋事业图片展、舞剧《碧海丝路》演出、公众清洁海滩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配套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良好氛围。

——推动海洋四所设立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在广西设立海洋四所,是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和王宏局长联名向李克强总理请求国家支持广西开放发展的重大事项,不仅是一项重大的科研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近年来,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侯建国副书记、蓝天立副主席、张晓钦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在不同场合、通过不同渠道,多次与中央编办、国家海洋局就海洋四所设立工作进行沟通对接,并取得了积极回应。2017120日,中央编办正式向国家海洋局行文批复同意设立海洋四所,加挂“中国—东盟国家海洋科技联合研发中心”牌子,主要承担开展南海海洋安全和防灾减灾、海洋生态和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海洋产业经济等方面研究,参与拟订有关发展规划,承担中国与东盟国家海洋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等职责。同时,中央编办核定海洋四所财政补助事业编制70名,其中50名从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调剂。

我们着力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现既定奋斗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我们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坚持不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狠抓整改落实,全面完成了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自觉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组工作细则》《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确定的议事规则集体决策,不搞临时动议,不随意简化、变通程序,不搞一言堂,不搞家长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党组分别与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定期开展廉政约谈、听取述责述廉汇报等活动。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继续抓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对岁末年初、传统节日、婚丧喜庆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段,多敲打多提醒,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重复举报集中的信访件定期梳理分析,及时进行核实查处。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通过廉政主题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整训、警示教育和以案明纪等多种形式,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防线,推动海洋系统党风政风好转。根据自治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情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换届时专门配备1名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另配2名纪委委员,同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明确1名副职负责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名在职在编党员同志担任纪检员,保证监督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转。

(二)扎实推进海洋经济强区建设。我们紧紧抓住国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机遇,按照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蓝天立到我局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释放“海”的潜力,激发“海”的活力,做好“海”的文章,海洋在全区战略布局中的地位得到了全所未有的提升。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重点从“编制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整合沿海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加强红树林、河口港湾湿地等海洋生态保护”、“加强与粤琼和东盟海洋资源开发合作,推进海洋合作综合试验区建设”等方面打造海洋经济强区。省部级战略合作进一步深化,去年“世界海洋日”活动期间,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在南宁签署了《关于共建北部湾大学(筹)的协议》,未来国家海洋局在发展规划制定、学科专业设置、重大课题研究等方面给予北部湾大学(筹)全方位的指导与支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重新完成了《关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决定(代拟稿)》的编撰工作,目前已经按照程序呈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届时对全区海洋经济发展进行总体布局。认真做好广西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指导北海市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了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通过摸清广西海洋经济“家底”,为打造海洋经济强区提供科学数据支撑。千方百计服务保障稳增长,提高用海保障水平和效率,全年自治区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用海853公顷(其中填海面积496公顷),为合浦至湛江铁路、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新建、中船钦州大型海工修造及保障基地、防城港核电项目二期工程等重大项目提供了充足的用海资源保障,较好地助推了北部湾经济区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

(三)积极推进法治海洋进程。《广西无居民海岛保护条例》正式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将于201721日起正式施行,我区成为了全国首个完成无居民海岛保护立法的省区,同时在全国也实现了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无居民海岛保护等三大海洋基础法律立法工作后来居上、“弯道超越”。全面宣贯执行《广西海域使用管理条例》,逐步启动制定了海域使用权招拍挂、用海预审、生态红线划定等配套管理制度。《广西海洋系统依法行政规划(2016-2020年)》《广西海洋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正式印发实施,《广西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正按程序上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广西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广西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5)》、《广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广西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修编正按程序呈报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审批。以联合执法巡查为抓手、以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以案件查处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海盾”、“碧海”、“护岛”三项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船艇579航次,发现违法行为125起,有效制止违法行为98起,立案处罚27起,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占用海域资源、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较好维护了广西沿海地区用海用岛秩序。圆满完成了中国海警局组织的为期三个月的南海维权“5·17”专项执法行动任务,较好维护了国家的海洋权益。

(四)加快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做好环境督察工作,特别是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一制订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验收,并实事求是地将核查出的环境保护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及时汇报给中央环保督察组。坚持以海洋环境容量优化开发格局,提高海洋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三高”产业落户,遏制海洋环境恶化趋势,促进海洋生态环境好转,全年共核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2宗,组织进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28次,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35次,其中的围填海项目依法听证率达100%。继续实行各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责任制及入海江河污染防治的“河长制”,建立健全流域联动、部门联动机制,较好促进了近岸海域污染的有效治理。积极争取中央海岛和海域使用金,支持防城港企沙镇山新岸线修复整治、百里黄金海岸建设、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逐步开展“蓝色海湾”行动,实施“南红北柳”工程,取得了初步成效。积极开展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完成《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及相关报批材料。指导北海市按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合理布局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切实发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妮妲”、“莎莉嘉”和第8号台风“电母”防御工作,较好维护了沿海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深化海洋重点领域改革。依法全面清理确认行政权力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合二为一,以“一表两单”的形式实现“两单融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努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自查,确认保留29项、调整的6项、新增1项,完成了36项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的审查。进一步优化海域和海岛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海域使用审批及招拍挂程序的通知》《海域使用权招拍挂流程及规范格式文本》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海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经营性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工作,全年共审核上报自治区政府审批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8宗,获得批准实施方案8宗,成功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1宗。制定实施了《填海规模控制性指标》《围填海管理办法(暂行)》《自然岸线管控实施办法(暂行)》,不断提高海域资源利用率和产业用海管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条例》,积极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逐步把海域使用权登记事项移交至市县级不动产登记部门。积极参与广西海警总队组织的辖区海域全线巡逻搜救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横向协作能力和海上搜救能力。积极探索开展海上执法队伍改革,与广西海警总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建立了全国首个省级纳入政府边海防联合管控工作的海上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共同打造具有广西特色的海洋综合管控体系。

(六)提升综合保障支撑能力。围绕海洋经济强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课题,深入开展了一些前瞻性、对策性研究,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了一系列建设性的政策建议,辅助决策能力不断提高。全区海籍基础调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加强海域使用的事前、事中监管提供多方面的数据支撑。广西海洋维权执法综合基地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即将进行竣工验收,提高了海洋维权执法的硬件支撑能力。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成了“广西海洋信息综合管理大平台”立项工作,档案室和UPS室改造工作正式完成,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持续推进,全局办公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水平不断提高。切实加强信息安全和机要保密工作,没有失密泄密案件发生,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反间谍意识进一步提高。《中国海洋文化丛.广西卷》正式出版发行,系统展示了广西海洋事业发展、海洋军政历史沿革、海洋文学艺术、海洋风俗民情以及沿海名胜风光等。明确将果好村和巴岩村扶贫工作纳入局本级“十三五”重点工作予以统筹推进,科学制定了精准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从资金、项目、资源等各方面予以全面保障,确保两个贫困村如期脱贫,与全区人民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此外,一年来我们在公文办理、新闻宣传、后勤保障、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绩效考评、“一服务两公开”、信访维稳、工青妇等方面也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扶贫点真良村成功“脱贫摘帽”,被评为全国海洋系统“六五”普法先进集体,被评为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优秀单位,山口红树林保护区由副处级的管理处升格为正处级的管理局,山口红树林保护区等26个单位被定为“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广西海洋研究院荣获国家海洋局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二、2017年工作计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将海洋作为重要领域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建设海洋强国、全面深化改革、“十三五”规划、“一带一路”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等领域相继作出一系列涉海重大战略部署。广西沿海沿江沿边,是我国唯一与东盟陆海相连的省区,北部湾这片海,是广西的优势所在,希望所在,潜力所在。当前,全区上下正紧紧将抓住国家战略规划全覆盖的宝贵时间窗口和重要战略机遇,深入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经济带“双核驱动”战略,进一步释放“海”的潜力,激发“江”的活力,做好“边”的文章,努力构建沿海沿江沿边“三区统筹”格局,海洋在全区战略布局中的地位已经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把“打造海洋经济强区”列为未来广西发展的重大任务之一,专门进行具体部署。广西先后印发实施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的实施意见(方案),海洋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此外,自治区党委、政府即将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决定》,对全区海洋经济发展进行总体布局,把广西海洋经济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框架中精心谋划,把发展海洋经济提升到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地位,充分发挥沿海地区带动全区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中央和自治区的上述系列决策部署,既体现出中央和自治区对海洋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对全区海洋系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地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做好工作。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同时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做好全区海洋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推动全区海洋事业迈上新台阶,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在全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谋划了我区未来五年的发展思路、奋斗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描绘了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的宏伟蓝图,既符合广西实际,也顺应全区各族人民期待。我们要切实把学习宣贯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打造海洋经济强区结合起来,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大会精神实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以实实在在的学习宣贯成效不断推动全区海洋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着力打造海洋经济强区。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决定》,对全面海洋经济发展进行总体部署。加强对海洋生物药品、海洋生态经济、涉海服务业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适时向国家申请将国家大洋深海油气矿产资源接纳加工基地落户广西。推动在北海市设立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积极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向国家申建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推动海洋产业发展,建设服务功能突出、产业特色鲜明的海洋新兴产业基地。贯彻落实《2016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推动构建粤桂琼海洋经济合作区。深化桂琼战略合作,两省区联合广东省共建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合作区。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积极推进北海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从海洋的角度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共建北部湾大学的协议》,大力支持北部湾大学建设。全力以赴服务保障稳增长,按照“先急后缓、适度从紧、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的原则,优先保障合浦至湛江铁路、防城港至东兴高铁、钦州港东航道改扩建一期、钦州30万吨级进港航道支航道工程、防城港渔澫港区501号和东湾513-516号泊位等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民计民生项目用海需求,切实把年度围填海计划指标用到实处,助推北部湾经济区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广西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按期完成广西年度海洋经济统计工作,认真组织并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海洋经调查,开展广西涉海服务业企业摸底调查,为打造海洋经济强区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三)着力加快海洋四所建设步伐。认真将加快海洋四所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加强与国家海洋局的沟通与对接,就加快海洋四所建设涉及到的组织领导、管理模式、职能定位、班子配备、人才政策、体制机制、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等重大问题达成共识后,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和国家海洋局签署了《关于共建国家海洋局第四海洋研究所的商谈备忘录》,努力将海洋四所建设成为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建设于一体,世界一流的区域发展理论创新高地、政策咨询智库和人才培养基地。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建立海洋四所共建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海洋四所筹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海洋局和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国家海洋局和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国家海洋局相关司室和广西及北海市有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筹建组和机构、基建、政策三个协调组,负责海洋四所建设相关具体工作。积极主动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北海市政府开展海洋四所基建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完成海洋四所基建立项工作并启动建设,同时启动海洋四所领导班子组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

(四)进一步加快法治海洋建设步伐。积极争取《广西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广西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5)》《广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广西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修编等重大规划上半年获得国务院或自治区政府批复实施,并适时启动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以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宣贯执行《广西无居民海岛保护条例》,加强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的保护,规范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继续宣贯执行《广西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广西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在认真借鉴沿海其他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建立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海岸线修测、生态红线划定等配套管理制度。完成《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重点在围填海管理、自然岸线管控、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各项管控政策和制度。配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编制出台全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实施意见。配合国家加强海洋维权工作,以“海盾”、“碧海”、“护岛”三项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占用海域资源、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确保广西沿海地区用海用岛秩序良好。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下的海洋环境执法工作制度和机制,坚决惩处海洋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着力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色观念,以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为目标,将“生态+”思维贯穿于海洋工作全过程,争取我区早日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海洋生态文明新局面。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重点督促山口和北仑河口自然保护区、茅尾海和涠洲岛珊瑚礁海洋特别保护区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督促指导四家单位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蓝色海湾”整治工程、“南红北柳”生态工程、“生态岛礁”修复工程、“智慧海洋”建设工程等相关项目,指导北海市积极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快完成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对海洋生态红线区域实行严格管控制度,逐步构建海洋生态红线区监测、评价、预警与决策一体化体系。深化陆海统筹、入海河流流域联动防控,开展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联合检查,开展防城港部分地区入海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开展近岸海域入海污染源调查,为逐步实施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提供依据。严格执行“水十条”,强化近岸海域保护,抓好防城港北仑河口、合浦儒艮保护区等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山口保护区确界和功能区划定,加强保护和修复保护区生态环境。严格海洋工程批后监管,认真开展已核准海洋工程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施情况大检查,推进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编制实施《广西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逐步构建起独立、健全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业务体系,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继续指导钦州市探索开展建立生态补偿制度试点工作,保障海洋环境保护投入,促进海洋开发与海洋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严格依照海洋倾废相关法律和法规配合南海分局开展倾倒区选划前期工作,争取在我区设置海上永久倾倒区,提高倾倒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投入和行政管理成本。

(六)持续推进海洋重点领域改革。完善权力动态调整和运行监督机制,配合自治区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推进清单内的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在平台上运行,确保公权公用、履职有责、阳光操作。继续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强化各部门之间、各层级政府之间协同联动,主动承接好国家下放的审批事项,稳步推进海域使用权审批权限下放,确保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深化开放合作体制改革,建立北部湾围填海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打造成为全国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新名片之一。贯彻落实《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以“多规合一”改革为手段,推动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其他空间规划相互融合,进一步优化海洋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积极参与推动海上执法队伍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广西海上综合执法协作机制》,与广西海警总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共同打造具有广西特色的海洋综合管控体系。进一步加强与水利、气象、海事、水产等涉海部门的横向合作,加强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快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互传共享。

(七)全面提升综合保障支撑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和规范办文办事,提高机关办文办事质量和效率。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开发部署电子签章系统、公文二维码管理系统和移动电子政务系统,不断提高公文办理和行政审批的规范性、安全性与可靠性。逐步建立起标准化海籍档案和数据库系统,制定出能集合海域空间资源情况、自然属性、权属信息等多重资料的工作底图,提高海域管理科学决策水平。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以“世界海洋日”、“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日为契机,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大对打造海洋经济强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的海洋意识。根据“908”和科技兴海专项成果,分别编撰出版《广西海情》、《广西重要海洋资源综合评价及价值评估》,并协助测绘部门编制《广西近海环境与资源图集》。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等的意见建议,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做好“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强化后勤综合保障能力,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切实以更明确的思路、更务实的举措、更精准的办法,扎实推进果好村和巴岩村脱贫攻坚工作,确保两村如期摘掉脱贫摘帽,与全区人民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八)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自觉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自治区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抓好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自觉筑牢信念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永远高举理想信念的明灯,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作为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锤炼党性的“大熔炉”、纯洁党风的“净化器”作用,使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经常、主动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一抓到底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使良好作风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守住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行为底线。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做到小病早治、小错快纠,使监督执纪问责更严格、更精准、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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