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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预报[22日16时]:4月23日广西沿海为半日潮,高潮位出现于06:30、18:10前后,低潮位出现于00:00、12:30前后。广西近岸为1.2米左右的轻到中浪,北部湾北部为1.0-2.0米的轻到中浪。近海水温为2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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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海洋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04-26 17:36     来源:局办公室     作者:广西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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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海发〔201910

 

沿海三市海洋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全区海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19425

 

2019年全区海洋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组建的自治区海洋局开局之年,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全区海洋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为抓手,以发展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区为目标,完善海洋资源管控体系,促进广西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凝聚共识、集聚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全区实现海洋生产总产值达到1680亿元,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不低于35%,海洋预报准点发布率100%,海洋生态资源监测覆盖全部海洋重要生态系统。

一、加强调查研究,谋划向海经济发展顶层设计

(一)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等基础性工作。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我局的职能和目标任务,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央部委的支持,加强部门间沟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摸清基本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找准职责定位,为下一步提出加强我区海洋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谋划海洋管理和海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推动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决定》1+N系列文件。研究出台《广西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套政策,组织编制《广西海岸带综合保护和利用规划》,指导广西海洋产业空间布局。会同自治区湾办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快发展北部湾经济区向海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并报自治区审定印发。开展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推动智慧海洋建设,立足海洋安全发展大局,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三)推动搭建陆海统筹联动发展合作平台。全面深化区内北部湾经济区六市与内陆城市陆海统筹发展战略合作,促进区内部门间、企业间、团体间及全社会参与广西向海经济发展大计。加强与广东、海南和港澳台的海洋交流, 在海洋综合管理、海岸线规划与利用、海洋产业、海洋科技、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提升我区在国家海洋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与功能。继续扩大与东盟国家、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国-东盟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海洋产业对外投资和海洋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积极借助中国-东盟合作平台,争取承办国家级海洋合作论坛。

(四)组织和指导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沿海三市发展海洋经济、合理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重点组织和指导北海市建设北海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创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大力支持北海海洋科技产业园建设。支持钦州打造以区域特色海洋产业体系为重点,推进港城互动融合、陆海融合和城乡融合发展;支持防城港打造边海经济带,突出发展沿边贸易和生态旅游。

二、严格用途管制,构建陆海一体化保护利用新格局

(一)严格贯彻落实严控围填海要求和自然岸线管控制度。积极处理好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国家要求完成我区围填海现状调查,制定符合广西实际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自然岸线的管控,将自然岸线管控目标分解至市县一级进行考核,对重要自然岸线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和预报预警,确保至2020年我区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的目标。严厉打击围填海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动态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围填海的监视监测和疑点疑区海域使用的核查。

(二)不折不扣推进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函〔201833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环明传〔20185号)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做好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回头看的迎检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任务。适时启动自治区级海洋功能区划评估、调查等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用海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海砂开采管理、海域使用权招拍挂、闲置用海处置等方面的海域和海岛管理配套制度。

(三)切实提高海域海岛资源配置效率。开展广西海洋资源综合调查,摸清家底,利用第一次海洋经济普查成果,为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提供基础数据保障。支持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的优惠政策,规范完善养殖用海的招拍挂出让;指导和推进供港海砂的海域选址、海域出让方案和招拍挂等工作。加强海域海岛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县级海域动管系统能力建设,逐步推进全领域全天候监管覆盖。推动重点领域海洋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配合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海洋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等各项前期和基础性工作。

(四)全面提升生态用海水平。指导沿海市县认真开展围填海工程优化设计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生态建设方案编制。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合作机制,抓好海洋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一步强化陆海统筹的规划引领,将海洋空间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三、完善测报体系,提升海洋预警预报服务功能

(一)建立健全海洋预报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和完善以海洋站、浮标、船舶等观测平台和卫星遥感相结合的立体海洋观测网。改进业务运行机制,更新现代化观测手段,形成广西近海和北部湾海域要素的立体监测和服务体系。加强与水利、气象、水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加快实现数据互换、共享,深化北部湾地区海洋灾害应急联动协作机制,提高信息数据监测预报能力和预警发布能力,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二)持续实施海洋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构建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网络,优化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整体布局,提升海洋生态预警监测能力。强化管理应用,突出测管协同,形成“监测-管理-监测的海洋生态信息反馈链。

(三)扩大预警预报产品的覆盖面及精细化程度。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协作,为外海渔民的海上生产作业提供及时准确的海洋预警预报产品,实现海洋预警预报产品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不断丰富海洋预报手段和提升预报方法研发能力,加快海洋预警预报产品的精细化系统建设,拓宽海洋预报产品发布渠道,强化沿海重要企业、渔港专项等海洋预报信息服务,扩大海洋预报产品发布覆盖人群范围。

四、强化科技引领,提高向海经济发展的科教支撑

(一)推进科技兴海。推动海洋重大科技攻关,积极组织和协调科研、教育机构和企业申报和实施国家、广西重大科技项目,重点提升在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领域的科技水平。推动建立广西海洋科技创新联盟,在海洋工程、海洋生物制药等领域推动建立海洋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海洋高科技产业基地、科技兴海基地,积极推动“政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积极推动海洋四所建设,充分发挥国家海洋科研机构作用,构建产学研创新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进海洋大数据建设,建立集海域、海岛、环境、资源、经济、产业、防灾减灾多位一体的全要素海域监管平台,提升海洋的信息化综合能力和水平。

(二)发挥人才引领作用。配合制定海洋产业高端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打造“向海经济人才工程”,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积极承担国家重点基础计划、国家海洋公益性科研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大力培养海洋高层次人才,支持北部湾大学和广西大学等高等院校办好海洋学院,充分利用全区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加快提升海洋科技创新平台研发水平,加快培育和建设形成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

(三)强化全民海洋意识。发掘和传承具有广西海洋特色的历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海洋港口文化、边海防军事文化和海洋生态文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引导,宣传海洋资源价值、海洋经济发展趋势、海洋法律知识等,增强民众发展海洋经济的紧迫感和保护海洋资源环境的责任感,营造全区合力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办好全国海洋日等涉海相关活动。

五、突出保障支撑,进一步托举向海经济深度发展

(一)完善体制机制,规范依法履职行为。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建立议事协调和沟通机制,加强与自治区有关职能部门、地方政府、科研院所和教育机构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共同谋划海洋事业发展。推动依法行政,落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善自治区海洋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积极应对涉及本部门的应诉案件,提高海洋行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加快用海用岛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我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推进政策和工作创新,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完善海洋经济规划政策体系,做好与国家海洋规划政策的衔接,积极谋划出台海洋产业扶持和激励政策。建立健全海洋经济监测评估体系,丰富海洋经济管理手段和工具,完善海洋经济统计调查体系,及时发布海洋经济运行状况、跟踪政策和实施情况。推进海洋运行和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按时发布广西海洋经济统计年度公报和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年度指数。

(三)整合金融资金,增强资金引导作用。争取设立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基金,支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以及海洋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增强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为社会资本进入海洋经济建设领域创造条件。积极争取“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蓝色海湾”等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广西海洋发展。积极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搭建海洋产业银企合作平台,支持广西海洋企业发展。

六、坚持党要管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站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狠抓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要求上来,落实到局党组的具体工作要求上来。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打牢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积极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促进和谐机关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考评体系,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作风作,切实加强机关单位的党风建设;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切实维护 “依法、为民、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四)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帮助基层加强组织建设,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积极推动帮扶项目有效落实,全力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扶贫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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