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海洋工作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改变,从“填海经济”逐步转向“向海经济”;国家海洋督察推动了向“向海经济”理念的转变。
二是海洋工作重心发生了改变,从“单一管控海域”的权限向“开发保护并重”转变。
三是海洋经济也发生了改变。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区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640亿元,同比增长9.2%,继续保持较高增长势头。全年项目用海确权面积1.07万公顷,项目总投资1032亿元,其中保障了国家和自治区13个重大项目用海面积650多公顷,总投资达 500 亿元,项目投产后将拉动相关经济增长 3000 多亿元。全年征收海域使用金3.53亿元。争取中央资金2.22 亿元,实施北海蓝色海湾工程项目;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37%,高于国家要求35%的目标任务2个百分点。
海洋工作显著成效
——推动出台全国首个发展向海经济政策文件,加快海洋强区建设开启新征程。
新组建的自治区海洋局积极谋划新时期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和海域海岛管理相关政策措施,牵头起草了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1+6”系列文件。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印发实施《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意见》。
——努力保障重大项目用海需求,促进全区经济稳增长海洋作出新贡献。
全力解决了钦州市“5+2”重大石化产业项目用海问题,加快推进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二期、桐昆、华谊等重大用海项目报批。保障了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兰州至海口高速广西钦州至北海段(牛骨港一桥)改扩建工程项目、钦州港三墩岛 30 万吨级油码头管道、防城港钢铁基地铁路专用线工程等涉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 13 个重大项目建设用海需求,涉及用海面积650 多公顷,项目计划总投资累计达 500 多亿元,项目投产后将拉动相关经济增长 3000 多亿元。
——提高政治站位克难攻坚,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专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根据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2019 年,广西海洋局坚决彻底抓好专项整改,有效化解难点、痛点、堵点,海洋督察整改取得重大突破,整改进度显著加快。截至12 月 31 日,整改任务完成 56 项,完成率达到 95%。
——全国首创“两权”联合出让规范开采使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收获新成果。
改革创新海域使用出让方式,实行海域使用权与海砂采矿权“两权”联合出让,钦州市海洋局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期完成了向香港机场扩建项目提供海砂的政治任务。
2019年主要海洋工作
1.突出创新发展示范带动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重点指导和推动北海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其中,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共计完成投资 9.03 亿元,用于支持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等 13 条创新协同产业链,参与企业主体达到 69家, 新增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5 家,引进科研机构 20家,培育高新企业 5 家;实现新增产值 3.89 亿元,新增利税 2653.12 万元,初步建立集群化、高端化、创新型、质量效益型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组织编制完成贯彻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套政策,组织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
2.严格管控新增围填海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编制完成了《广西围填海现状调查报告》《广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指导沿海市县做好投资建设项目的生态评估、生态修复工作。按照“成熟一个上报一个,成熟一批上报一批”的原则,全年累计上报自然资源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涉及使用海域面积达 2867.19 多公顷,为促进项目建设经济稳增长,提供了资源要素保障。
3.严明纪律要求国家海洋督察整改进度显著加快
一是多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汇报会、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
二是及时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和销号备案办法,列出时间表、作战图,实行挂牌督办。
三是采取“走下去”和“请上来”相结合的方法把脉会诊、分类指导,一事一议,一项一策。
四是突出抓好现场核查,严防弄虚作假,严把销号关口,确保整改质量。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海洋领域营商环境
研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实施意见》及 4 个配套文件。取消海洋环境评价论证作为海域使用权审批前置条件,简化竣工验收流程,进一步为用海业主“松绑”。为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下放了 8 项行政审批事项给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局领导联系涉海企业工作机制,推动相关扶持政策落实。
5.提升生态修复和预警预报能力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组织制定《广西海洋生态修复行动方案》,继续推动实施防城港市“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北海市成功申报 2019 年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试点城市。组织申报“广西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并建立了储备项目库。钦州市建立全区第一个海洋生态应急处置管理基地,实现了海洋生态减灾专业队伍、应急处置船舶、应急物资仓库共享的“三大整合”。制定《2020 年广西海洋自然资源承载力与生态预警监测实施方案》,首次单独发布《2018 年广西海洋灾害公报》,每日制作海洋预报产品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播送。全区全年未发生海洋灾害造成人员失踪死亡事故。指导北海客运港航道扩建、中海油涠洲海域管线布设等项目业主和所在地政府做好海洋生态红线调整工作。成功举办 “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广西(钦州)主场活动。
6.严厉打击违法用海坚决维护海洋管理正常秩序
积极参与全区打击非法开采运输销售使用海砂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各级海监部门查处违法开采海砂案件 94 宗。加强日常巡查、定点值守,依法打击违法用海、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非法行为,海监部门全年开展执法检(巡)查 800 余次,立案查处违法用海案件 107 宗,收缴罚款 1225.27 万元。
7.加快推进法治海洋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制定 2019 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制作《讲好海洋故事,传播法治力量》广西法治海洋建设暨“七五”海洋普法中期成果宣传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和“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防城港市海洋局推动出台了自治区首部海岸带保护专项法规——《防城港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8.深入开展交流合作夯实海洋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与柬埔寨环境部、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泰国朱拉隆功大学、极地考察办公室开展珊瑚礁保护与修复、海洋防灾减灾、蓝碳、极地调查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与海洋四所等有关单位共同承办 2019 年中国-东盟海洋科技合作研讨会等活动。先后与大连海洋大学、武汉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组织科研院校和企业申报 50 项海洋科技项目。广西海洋研究院成功完成广西首例珊瑚人工有性繁殖研究。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与广西科学院合作共建北部湾海洋产业研究院。据不完全统计,2019 年,全区科研院所获批或实施涉海国家级科技项目 63 个;获批或实施涉海省部级科技项目 150 个;涉海专利授权 94 项,国家标准 1 项。
9.讲好海洋故事做好新闻宣传舆论引导
2019 年,区内外主流媒体在报纸、杂志、网站、电视、电台上共播发广西海洋有关活动报道 220 篇,其中《人民日报》1 篇,中央电视台报道 2 篇,《新闻联播》1 篇;《新华每日电讯》1 篇;《中国海洋报》17 篇;《广西日报》报道 28 篇;广西电视台报道 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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