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朱靓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发展滨海体育休闲运动打造体育产业提升城市影响力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局全力支持发展滨海体育休闲运动,依法依规按现行规划和政策为滨海体育休闲运动项目建设提供用海保障.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 24号),要求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转变“向海索地”的工作思路。规定了“严控新增项目,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按照目前的政策,滨海体育休闲运动项目用海.需要新增围填海的,项目需列入国家战略项目范畴,用海需上报国务院审批。非填海的用海审批权限仍可按照原来的权限进行审批。建议节约集约用海,尽量避免新增填海,尽可能采取透水构筑物等不改变海洋自然属性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在自治区层面解决用海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滨海体育休闲运动项目申报用海情况,一是继续加强对事项所在市海洋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督促,推进项目用海前期相关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衔接及相互配合,依职责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三是对于确实需要使用海域且审批权在自然资源部的项目,加强与自然资源部有关业务司及南海局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此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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