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何惠贤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在钦州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建议在自治区层面争取国家赋予或出台综合支持政策”
平陆运河的开工建设,不仅有利于钦州市经济区产业园的发展,还将极大地提升钦州市在广西乃至全国的经济地位。我局向来重视钦州市向海经济的发展,全力以赴推动平陆运河项目入库储备及开工建设。钦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列入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申报一旦成功,我局将在示范区项目用海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予以充分保障。
二、关于“建议自治区完善产业项目转移和招商引进机制”
自治区即将印发的《广西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海企入桂招商行动”将以向海产业链和产业园区为重点,围绕产业链上下游重要环节开展精准招商,促进向海产业向高端化、规模化、集群化转型升级。将突出重点园区招商,支持钦州市做大做强向海经济产业。支持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围绕向海经济产业链进行招商,强化政策精准供给机制,围绕产业链上下游重要环节,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重大项目向重点园区集聚,促进园区主导产业转型升级。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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