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武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广西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列入政府规划”的建议
近年来,广西高度重视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相关部门持续强化顶层设计,通过制定系列方案计划系统推进工作部署。2022年广西印发了《广西蓝碳工作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围绕建立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加强蓝碳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积极探索方法学地方化实践和蓝碳交易机制构建等方面作了科学合理的部署。2023年6月,印发了《广西红树林碳汇调查评估和碳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红树林碳汇调查评估的调查范围分区、调查指标和方法、碳汇价格核算和碳汇交易提出具体实施步骤,对碳交易试点先行先试工作进行科学统筹规划,为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奠定政策基础。
二、关于“加强海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地方标准研究”的建议
近年来广西陆续完成红树林和海草床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初步探明山口红树林生态系统碳储量约30.2万吨,北仑河口红树林生态系统碳储量约17.6万吨;北海铁山港海草床生态系统碳储量约4343.27吨,防城港珍珠湾海草床碳储量约1627.83吨。通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一方面,培养了地方蓝碳监测队伍,提高了蓝碳监测能力,为后续开展碳汇核算提供科学技术支撑;另一方面,验证和完善蓝碳系列规程,编制完成《广西生态碳资产核算指南》《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与评估技术规程 红树林》,为后期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在全国全面铺开总结和积累经验。
三、关于“推进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建议
为推动海洋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化,2023年,自治区利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交易资质、交易场地、交易系统、制度体系和服务团队等,以业务平台形式搭建了广西(中国—东盟)海洋碳汇交易服务平台,为逐步建立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公开透明、有影响力的广西乃至中国东盟海洋碳汇交易市场提供了平台保障。同年9月,依托该平台,广西首宗“蓝碳”(海洋碳汇)交易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广西(中国—东盟)蓝碳交易服务平台挂牌成交,此宗交易转让500吨碳汇,蓝碳碳汇交易先行先试工作有了较大的进展。
2024年12月,广西创新开展大蚝碳汇交易实践,将回收自钦州市钦南区龙南水产养殖场的300吨大蚝蚝壳,应用于“2022年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红树林护坡工程。经第三方专业机构严格核算认证,确定碳汇交易量为292吨,并于12月27日通过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成交金额2.352万元,实现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向经济效益的有效转化。
2025年,广西启动茅尾海盐沼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试点工作,持续深化海洋生态资源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后续将充分发挥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优势,筛选适宜区域,探索开展基于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模式的蓝碳交易实践。同时,进一步拓展碳中和、碳普惠、碳资产核算开发、碳金融等相关服务领域,依托广西独特的区位优势及中国—东盟开放合作前沿地位,推动海洋碳汇生态资源向资产、资本的深度转化,全力提升广西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水平。
感谢您对海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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