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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作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广西沿海地区与东盟国家海洋产业合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对外协调机构,提高对外合作组织化程度”
为贯彻落实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提出“打造好向海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局积极谋划新时代海洋管理政策措施,牵头起草了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系列政策文件。2019年12月19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意见》(桂发〔2019〕38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区发展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区的纲领性文件,是推动广西与东盟等国家开展海洋合作的行动指南。《意见》具体提出,“支持举办面向东盟的海洋合作论坛,探索建立中国-东盟海洋产业联盟。”我局和有关部门将积极落实《意见》精神,计划举办广西蓝色经济论坛,组织企业和协会组建海洋产业联盟,我区对外合作的组织化程度必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关于“加大港口基础建设力度,构建港口合作网络”
《意见》提出了广西发展向海经济的具体目标:向海经济总产值2022年达到4600亿元,2025年达到7000亿元,2035年达到13000亿元。《意见》提出要“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门户港”“搭建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向海经济开放平台”“发挥海洋优势,促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以及“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等具体措施,推进广西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向海全方位开放。这些具体任务将分解到相关部门,并在今后的工作和各部门的“十四五”规划中加以落实。
三、关于“依托产业园区,发展壮大产业支撑”
《意见》提出,“牢固树立海洋命运共同体新理念,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探索港口+配套园区‘双港双园’发展模式。支持有实力的涉海企业与境外企业合作共建远洋渔业基地、海洋特色产业园区。研究设立中国(广西)-东盟海洋合作试验区”等措施,壮大园区产业,依托园区经济引领向海经济快速发展。这些具体任务将分解到相关部门,并在今后的工作和各部门的“十四五”规划中加以落实。
四、关于“密切深化人文交流平台,突出旅游业深度发展”
近年来,我局在拓展深化海洋领域的人文交流方面的主要工作有:2019年支持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下称“海洋四所”)与柬埔寨环境部、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泰国朱拉隆功大学、极地考察办公室开展珊瑚礁保护与修复、海洋防灾减灾、蓝碳、极地调查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与海洋四所等有关单位共同承办2019年中国-东盟海洋科技合作研讨会。先后与大连海洋大学、武汉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组织科研院校和企业申报50项海洋科技项目,做好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储备。北海市举办2019年北海南珠节暨国际珍珠展。支持防城港市举办海洋经济与文化旅游发展论坛。支持防城港市成立北部湾海洋产业研究院。
我局努力保护海洋资源,为海洋旅游开发提供优质的海域海岛环境。为建设美丽北部湾,我局组织实施“蓝色海湾”整治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如下:2016年,支持防城港市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项目总投资82314万元,用于百里黄金海岸(针鱼岭—怪石滩段)、百里黄金海岸(西湾红沙环三期)、百里黄金海岸(北码头滨海公园)、东湾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山心沙岛生态岛礁建设和长榄岛景观绿化等6个子项目,均已开工建设。2019年,我局继续支持北海市成功申报“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中央资金支持项目,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22亿元,用于实施北海银滩中区岸线综合生态整治修复工程和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两个子项目,助力广西打造美丽的滨海旅游带。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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