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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荣毅宏(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发展海洋渔业和防城港市三大渔港经济区建设的建议》。经研究,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自治区海洋局全力支持防城港市三大渔港经济区建设,支持依法依规按规划政策为渔港经济区项目用海提供用海保障。由于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要求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转变“向海索地”的工作思路。规定了“严控新增项目,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按照目前政策,防城港市三大渔港经济区项目用海需要新增围填海的,项目需列入国家战略项目范畴,用海需上报国务院审批。其余的非填海的用海审批权限仍可按照原来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为减少项目用海获得批准的难度,建议采取透水构筑物等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在自治区层面解决用海问题,我局将积极指导有关企业开展渔港项目用海申请的前期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1年4月8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阳 0771-582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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