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2019年12月19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意见》印发实施。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向海经济活力明显增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海洋经济对全区经济增长贡献率达10%;以海洋经济、沿海经济带经济、通道(西部陆海新通道)经济为主体的向海经济总产值达到4600亿元,占全区GDP比重达20%。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到2025年,向海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向海经济空间布局趋于合理,海洋产业体系支撑带动作用突出。海洋经济对全区经济增长贡献率达15%;以海洋经济、沿海经济带经济、通道(西部陆海新通道)经济为主体的向海经济总产值达到7000亿元,占全区GDP比重达25%。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保持先进水平。
到2035年,基本建成向海经济发达、陆海协同一体化、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高、海洋生态优良、文化先进、治理高效的海洋强区。以海洋经济、沿海经济带经济、通道(西部陆海新通道)经济为主体的向海经济总产值达到15000亿元以上,占全区GDP比重达4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是拓展向海经济发展空间。在构建我区向海经济发展空间格局上,突出沿海为中心,内陆功能向海延伸,沿江、沿边两翼齐飞的新格局。形成加快北钦防一体化深化发展,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协调发展,促进内陆地区向海发展的三大空间格局构建主体框架。
二是加快向海全方位对外开放。积极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突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作用,努力打造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门户港,大力推动海港口岸开放和建设,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建成“向海”全方位开放通道。
三是健全向海经济现代产业体系。主要是通过加强海洋资源综合开发,推动打造绿色临海(临港)产业体系形成,加快海洋渔业、海洋文化旅游、海洋交通运输、海洋化工等海洋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培育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及环保产业等海洋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等政策措施,全面形成我区向海经济现代产业体系。
四是推动陆海协同科技创新。主要提出发挥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中试平台等向海产业创新和孵化转化平台等平台协同创新作用,加快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全力打造科技人才集群,大力支持北部湾大学和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建设,打造海洋科技人才新高地。实施向海经济创新发展试点示范,探索建立“一带一路”向海经济北部湾先行区。
五是构建陆海一体生态保护利用新格局。主要提出建立陆海统筹管控机制,坚持生态优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等控制线,构建生态网络,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建立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海洋生态补偿等制度。提出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提升海洋监测预报减灾能力若干政策方向。
六是振兴广西海洋特色文化。主要从传承发展海洋特色文化出发,提出海洋文化古迹、遗址抢救性修复和保护工作,发掘广西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文化、南珠文化、贝丘文化、疍家文化、京族文化等内涵,打造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的文化精品。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海洋发展领导和协调机制,强化自治区海洋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对海洋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审议确定发展向海经济重大战略、重大事项、重大工程。将发展向海经济纳入涉海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建立向海经济发展的监控和绩效考评机制。
二是强化运行监测与评估。建立健全广西向海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机制,实行向海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制度,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开展海洋产业指标数据定期抽样调查和海洋经济市级核算工作,不断健全向海经济管理运行体系。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出台广西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完善涉海法律法规,加大海洋执法力度,维护海洋资源开发秩序。整合自治区海洋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发展向海经济创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和海洋“科技贷”等业务,推动各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各类海洋新兴产业发展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向海经济发展。
四是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建立一批海洋科普与教育示范基地,普及全区海洋特色文化及涉海法律法规,提升公众对传承海洋文化、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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