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陆海统筹、产业集聚、科技引领、开放合作、生态优先,按照“一港两区两基地”的发展定位,系统谋划海洋产业布局,扎实推进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提升海洋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打造“一轴两带三核多园区”的海洋发展新格局,使海洋经济成为推动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把广西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区域影响力的海洋强区。
二、《规划》的总体框架
《规划》由十一章三十四节构成,分为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为总论。包括前言、第一章、第二章,共六节。主要是回顾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基础,研判“十四五”时期广西海洋经济发展的机遇与挑战,重点分析了“十四五”时期广西海洋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发展目标。
第二板块为分论。包括第三至第九章,共二十二节。分领域阐述优化海洋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强化创新驱动、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扩大海洋开放合作、振兴海洋文化和重大改革举措等七个方面重点工作。
第三板块为结尾。包括第十章、第十一章,共七节,主要阐述为加快把广西建设成为海洋强区提供保障措施,分别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扶持、强化监督评估考核和提升全民海洋意识等三个方面内容。同时,就《规划》实施开展环境影响分析,主要分析《规划》实施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前瞻性的提出相应的缓解措施。
三、《规划》的重点内容
(一)发展定位
立足广西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按照区域发展的要求,确定我区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定位为“一港两区两基地”。
北部湾国际门户港。以建设智慧港、现代港、绿色港、枢纽港为目标,打造畅通高效的国际航运物流新枢纽和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新门户。加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港口合作建设,推进海上互联互通,增强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中西部地区能力,加快构建国际大通道。
北部湾滨海旅游度假区。整合北部湾全域旅游资源,培育滨海旅游新业态,打造海洋旅游精品,构建特色滨海旅游产品体系。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海洋文化交流,拓展海上旅游新空间,促进区域文化旅游协同高效发展,全力打造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资源开发并重、海陆污染协同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并举,创新海洋生态综合管理体制,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动海洋经济循环、集约、低碳发展,打造人海和谐、生态良好的海洋生态文明广西样板。
北部湾海洋装备制造基地。统筹布局全区海工装备、船舶及其他涉海装备制造产业链,以海上风电装备、海洋船舶修造、深远海渔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矿产资源开发装备、船舶装备等为发展重点,加快建立特色明显、配套服务健全、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海洋装备产业集群,打造区域特色的北部湾海洋装备制造基地。
中国南部海域蓝色粮仓基地。充分发挥北部湾海域渔业资源优势,建设水产原(良)种体系,大力发展标准化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沿海滩涂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等,加快建设海洋牧场,提升海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打造成中国南部海域蓝色粮仓基地,实现种粮于海、产粮于海、存粮于海。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明显提升,海洋经济总量规模稳步增长,海洋经济在全区经济中的比重显著提高;海洋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海洋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完善,海洋科技能力进一步提升;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良好,海洋公共服务体系和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初步建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海洋经济强区。
2.具体指标:到2025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保持在10%左右,海洋经济对全区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11%左右,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占比突破1%,面向东盟国家的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3000亿元。自然保护地规划面积不少于460平方公里,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近岸海水水质优良率达国家考核目标。(详见表1)
表1 广西“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预期目标
类别 |
序号/指标 |
单位 |
2020 |
2025 |
属性 | |
综合实力 |
1 |
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 |
% |
7.20 |
10 |
预期性 |
2 |
海洋经济对全区经济增长贡献率 |
% |
4.1 |
11 |
预期性 | |
产业发展 |
3 |
海洋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速 |
% |
- |
8 |
预期性 |
4 |
海洋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增速 |
% |
12.70 |
15 |
预期性 | |
5 |
% |
20.30 |
21 |
预期性 | ||
6 |
海上风电装机容量 |
万千瓦 |
/ |
300 |
预期性 | |
科技创新 |
7 |
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占比 |
% |
0.60 |
≥1 |
预期性 |
开放合作 |
8 |
北部湾港口货物吞吐量 |
亿吨 |
2.96 |
5 |
预期性 |
9 |
北部湾港集装箱吞吐量 |
万TEU |
505 |
1000 |
预期性 | |
10 |
对东盟国家贸易进出口总额 |
亿元 |
2375.70 |
3000 |
预期性 | |
生态文明 |
11 |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 |
% |
90.90 |
达国家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12 |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 |
% |
≥35 |
≥35 |
约束性 | |
13 |
自然保护地面积 |
平方公里 |
/ |
≥460 |
约束性 | |
14 |
国家级海洋牧场数量 |
个 |
2 |
[6] |
预期性 | |
民生共享 |
15 |
海洋科普和意识教育基地 |
个 |
10 |
[35] |
预期性 |
注:①海洋生产总值增速速按现价计算。 ②[ ]内为五年累计数。 |
(三)海洋空间布局
按照“陆海统筹、生态优先、集聚发展、区域协同”的要求,提出了培育“一轴两带三核多园区”空间布局,构建的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1.培育“一轴”。以海洋经济为纽带,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牵引,链接强首府战略和北钦防一体化战略,培育建设南宁至北钦防海洋经济成长轴。
2.打造“两带”。现代化沿海经济带:以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的临海(临港)产业园区为支撑,培育海洋经济全产业链发展,形成现代化沿海经济带。沿海绿色生态屏障带:以北海—钦州—防城港的沿岸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支撑,构筑沿海绿色生态屏障带。
4.做强“三核”。以北海市铁山湾-廉州湾、钦州市钦州湾、防城港市防城湾为主要空间载体,坚持错位发展、特色发展,打造铁山湾-廉州湾核心片区、钦州湾核心片区、防城湾核心片区,科学定位三大核心片区,构建海岸互通、三核互动的发展新格局。
5.提升“多园区”。以产业园区化、基地化为目标,发展升级海洋特色产业园区,支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北海铁山港工业区、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玉林龙潭产业园,钦州石化产业园、中马钦州产业园,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涉海园区提档升级,培育建设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智能制造、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涉海金融等特色园区。
(四)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立足区域特色优势,坚持陆海联动、江海统筹,坚持海洋生态文明优先,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有序承接大湾区涉海高端产业链下游延伸产业,转型升级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水综合利用业、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业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涉海金融保险服务业、海洋信息服务业、海洋会展服务和海洋环保产业等现代海洋服务业,促进临海(临港)产业集聚发展。
(五)海洋科技创新发展
聚焦海洋资源开发,围绕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海洋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与人才队伍建设进行谋划,激发全区海洋整体创新活力,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打造海洋科技创新高地。
(六)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利用好海洋生态资源。主要包括四节内容:强化海洋资源科学利用 、加强海洋污染防控治理、完善海洋生态治理体系、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七)海洋开放合作发展
积极拓展海洋发展新需求新空间,建设开放合作新平台,联通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快促进区域间合作,逐步形成服务西南、中南等地区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八)海洋文化振兴建设
以挖掘、保护和开发为抓手,推动海洋文化资源产业化,加快全区海洋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提高海洋文化软实力,打造具有广西特色的海洋文化品牌。
(九)海洋经济体制重点领域改革
1.研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经济促进条例》。把海洋开发和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2.严格用海产业活动的空间规划与用途管控。完善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提高各类海洋产业集约节约用海标准,严格限制低水平、同质化、高能耗、高污染建设项目准入;积极探索海域立体综合利用模式,鼓励深水立体综合增养殖,探索推进浴场、海上娱乐,开放式养殖等活动与海底管线及其他海底设施分层用海,支持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洋旅游等活动兼容用海、融合发展。
3.财政支持政策。统筹涉海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积极探索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加大对海洋生态修复、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强财政奖补、税费优惠、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政策供给,继续减免养殖海域使用金。
4.用海用岛政策。完善用海用岛市场化配置制度和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无居民海岛有偿出让。推进海洋资源资产市场化配置,完善海域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作价出资等权能。积极稳妥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盘活存量,集约节约使用,保障重大项目用海。
(十)重大项目
经过初步汇总,选取投资额较大、有代表性的、可开工的重大项目,推进八大工程建设,项目共计80个,总投资6965.83亿元,其中:
1.“扩容增效”海洋运输能力提升工程:15个,557.54亿元;
2.“通江达海” 南向通道建设工程:12个,1243.88亿元;
3.“蓝色粮仓”现代海洋渔业提升工程:12个,195.67亿元;
4.“增点扩面”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工程:9个,1704.08亿元;
5.“魅力滨海”现代服务品牌塑造工程:8个,632亿元;
6.“绿色海岸”临海(临港)产业集聚工程:11个,2525.48亿元;
7.“美丽家园”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程:8个,39.68亿元;
8.“蓝色之云”数字海洋建设工程:5个,67.50亿元。
四、《规划》内容的几点说明
1、规划范围与期限。北海、钦州、防城港3市,并延伸到南宁、玉林市相关陆域地区。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2、《规划》中的经济数据均为“现价数据”。同时,受疫情影响,2020年数据波动较大。表1中指标1和2是基于2016年至2019年的数据,结合2020年的增速,推算2025年海洋生产总值增速及贡献率。“十四五”期间海洋经济发展的预测数据,可能会根据国家调整后的数据有所调整。
相关链接: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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