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09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 印发《广西海洋科普和意识教育基地 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桂海发〔2021)9号) | |
发文字号:桂海发〔2021)9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9日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意见》(桂发〔2019〕3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加全民海洋意识和向海发展意识,拟在全区建立一批海洋科普和意识教育示范基地。现将《广西海洋科普和意识教育基地认定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 洋 局 科学技术厅 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2月9日
相关附件:广西海洋科普和意识教育基地认定办法(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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