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简介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学习,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专业技术人员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的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1998年7月人事部发布了《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决定自1999年开始,实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通知规定,凡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一定外语水平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由人事部统筹规划、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考试考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一般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立考点。
二、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一)考试等级分 A、B、C三个等级
(二)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用范围:
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A级(县级的考B级);
2、申报副高(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B级(县级的C考级);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C级。
三、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的语种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类别,其他语种不分专业类别。
考试题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通用英汉词典,但不得携带与考试大纲中词汇内容相近或雷同的词汇汇编(词典)等出版物。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从上一年的10月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五、证书管理
2005年以前,考试合格者发给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从2005年起,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改为核发考试成绩通知书。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的不同,通知书有两种:一种是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全国通用标准,此通知书等同于过去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使用效果。另一种是考试成绩为广西合格分的当年有效(2006年以前),2007年起为2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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