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要求,我局编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可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海洋局门户网站、政务中心、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图书馆等进行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海洋局联系(联系电话:0771-5388455;联系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邮编:530028)。
一、概述
2011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公众网站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领导重视,完善机制。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各处室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做到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我局编制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规定和说明,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加强载体建设,加大公开力度。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各种渠道,体现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基本要求,逐项落实,逐项公开。充分发挥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系统建设。现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有:通过局门户网站及主要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我局有关政府政务信息;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公开听证制度;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执法收费项目、政策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以及职能单位、投诉举报等方面内容;公开与社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海岛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四)定期维护,及时更新。去年2011年,我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了投诉举报、留言板、在线调查等在线互动栏目。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进一步拓宽了群众信访渠道,提高了我局公众服务的效率和效能。同时,及时充实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指定专人负责栏目的信息更新工作,及时更新栏目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年来2011年以来,我局根据工作职能,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部署,围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工作目标,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积极、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2011年,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40条,上传图片39张。在局户网站开设“行政审批结果”通报专栏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关注的项目公告信息。
另外,我局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海洋系统的重要政务性会议、重大活动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是申请公开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图,已送达相关处室办结,因涉密未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1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11年初新组建成立,作为一个新成立的副厅级单位,我局人少,事多,各项工作没有基础,运转经验不足。但是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就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可是与办公厅提出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仍存在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信息公开不够迅速及时;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政务政府公开载体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网上办事还需进一步改善。
下阶段,我局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海洋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大力完善各类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制度,完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办法及评价、激励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载体建设。加快推进我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推动我局政务门户网站改版,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建设,强化公众互动功能。
三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全区海洋信息员联络制度,组织海洋信息员培训,增强海洋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可读性,确保海洋信息依法公开。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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