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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预报[22日16时]:4月23日广西沿海为半日潮,高潮位出现于06:30、18:10前后,低潮位出现于00:00、12:30前后。广西近岸为1.2米左右的轻到中浪,北部湾北部为1.0-2.0米的轻到中浪。近海水温为2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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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海洋局2016年度绩效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6-12-19 17:58

2016年我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开展海洋综合管理工作,奋力实现“十三五”广西海洋事业发展良好开局。

一、全面完成全年各项任务,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扎实推进海洋经济强区建设。根据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完成《关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决定(代拟稿)》的编撰工作,目前已经按照程序呈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广西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正按程序呈报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审批。千方百计服务保障稳增长,自治区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用海588公顷(其中填海面积355公顷),为合浦至湛江铁路、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新建、中船钦州大型海工修造及保障基地、防城港核电项目二期工程等一大批重大项目提供了充足的用海资源保障,较好地助推了北部湾经济区可持续发展。据《2015年广西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区海洋生产总值1098亿元,同比增长7.5%,占我区生产总值比重6.5%,约占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城市(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8.7%

(二)深化海洋重点领域改革。依法全面清理确认行政权力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合二为一,以“一表两单”的形式实现“两单融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探索推行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海域和海岛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服务水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海域使用审批及招拍挂程序的通知》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填海规模控制性指标》《围填海管理办法(暂行)》《自然岸线管控实施办法(暂行)》,不断提高海域资源利用率和产业用海管理水平。

(三)加快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整改责任,逐一制订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验收。坚持以海洋环境容量优化开发格局,严把海洋工程项目环评审批关,围填海项目依法听证率达100%。积极争取中央海岛和海域使用金3亿,分两年安排,支持防城港市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实施“南红北柳”工程,取得了初步成效。积极开展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完成《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及相关报批材料。建立广西近海海域数值预报业务化系统,实现海洋预报精细化。认真做好设区市濒海自然保护区的红树林虫害防治、鸟类监测、海洋公园环境监测工作。继续实行各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责任制等,建立健全流域联动、部门联动机制,较好促进了近岸海域污染的有效治理。积极开展“妮妲”、“莎莉嘉”和第8号台风“电母”防御工作,较好维护了沿海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积极推进法治海洋进程。《广西无居民海岛保护条例》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2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了全国首个完成无居民海岛保护立法的省区,我区在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无居民海岛保护等三大海洋基础法律立法方面实现后来居上、“弯道超越”。抓紧编制《广西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5)》等,正按程序呈报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审批。深入开展“海盾”、“碧海”、“护岛”三项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船艇579航次,发现违法行为125起,有效制止违法行为98起,立案处罚27起,较好维护了我区沿海用海用岛秩序。

二、工作创新和亮点:

2016年我局各项工作成绩斐然,成效显著。一是积极推动海洋四所设立工作,国家海洋局今年上半年正式行文向中央编办申请设立海洋四所,中央编办现已经正式向中编委呈报关于成立海洋四所的请示;二是我局力促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海洋局签署了《关于共建北部湾大学(筹)的协议》,国家海洋局将给予北部湾大学(筹)全方位的指导与支持;三是精心组织“世界海洋日”全国主会场活动,得到国家海洋局的肯定和表扬;四是圆满完成中国海警局组织的南海维权执法行动任务,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五是联合广西海警总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建立了全国首个省级纳入政府边海防联合管控工作的海上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六是扶贫点真良村成功摘掉了“贫困村”的帽子;七是连续四年荣获“年度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称号;八是被评为全国海洋系统“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九是被评为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优秀单位;十是荣获国家海洋局级和自治区“青年文明号”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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