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向海经济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海发〔2022〕12 号)要求,经各市组织本地区相关园区申报,自治区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形式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和会议审定,认定南宁东部产业新城等9 家园区为第一批广西向海经济发展示范园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 家园区为第二批广西向海经济发展示范园区,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得认定的园区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聚焦优势产业,集中优势资源,培育壮大向海产业,推动建设成为陆海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对接和融合发展的高技术引领、新产业集聚、高水平开放的向海经济发展示范园区,持续提升我区向海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使向海经济成为推动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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