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向海图强战略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19号)精神,组织开展向海经济重大课题研究,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切实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选题及要求
(一)平陆运河出海口河海综合保护与开发研究
研究内容:抓住平陆运河建设历史机遇,围绕平陆运河经济带发展,以平陆运河青年枢纽—茅尾海—钦州湾为重点,分析平陆运河出海口河海发展基础、开发和保护现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研究平陆运河出海口河海综合开发与保护对策建议,提出重大工程项目需求设计。
研究成果:提交《平陆运河出海口河海综合保护与开发研究》相关研究报告1篇(不低于1万字),相关咨政建议1篇(1500字以内)。
课题经费:10万元。
(二)广西陆海统筹发展实现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我国海洋政策发展历程与方向,分析广西陆海统筹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瓶颈问题,借鉴外省陆海统筹发展先进经验,提出广西陆海统筹发展实现路径和对策建议。
研究成果:提交《广西陆海统筹发展实现路径研究》相关研究报告1篇(不低于1万字),相关咨政建议1篇(1500字以内)。
课题经费:10万元。
(三)广西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国家及沿海省份支持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的政策举措,剖析当前产业发展现状,提出广西在全国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发展格局中的总体定位。根据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立足广西自身基础和优势特色,借鉴沿海省份先进经验,研究提出广西推进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研究成果:提交《广西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相关研究报告1篇(不低于1万字),相关咨政建议1篇(1500字以内)。
课题经费:10万元。
(四)广西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调查评估历程,开展广西海洋可再生能源评估及特征分析,聚焦优势能种研究和开发潜力,分析广西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面临的瓶颈问题,提出开发利用建议。
研究成果:提交《广西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研究》相关研究报告1篇(不低于1万字),相关咨政建议1篇(1500字以内)。
课题经费:10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课题面向全国科研企事业单位申报,要求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具备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物质技术条件、手段和时间保证。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备扎实的海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相关课题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研究能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三)课题负责人对申报书有关内容真实性负责,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同一申报人只能承担一项研究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书中各项内容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对申报人资质负责,一旦发现有不实申报,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
(四)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请课题申请人严格按本公告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
1.电子版。《2024年向海经济重大课题申报书》电子版(Word)命名为“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单位”,打包文件发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邮箱(hyjjc@gxi.gov.cn)。
2.纸质版。《2024年向海经济重大课题申报书》的纸质版使用A4纸,封面单面打印,其余内容双面打印,装订3份。由课题负责人签字、课题组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申报材料送达后概不返还,请课题负责人和有关单位自行留底。书面申报材料请寄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李青桦收,邮编:530022,电话:18587710097。
(二)课题申报材料受理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将按程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并予公布。
(三)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管理
(一)签订协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后,按程序签订课题合同。
(二)过程管理。课题实施过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对课题研究进度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
(三)时间和成果要求。课题研究要求2024年10月25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包括课题研究报告和咨政建议),“中国知网”科研成果检测系统查重率需低于20%。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所有。
(四)验收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将按要求组织研究课题成果结项验收。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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