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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2-15 15:42     来源:自治区海洋局     作者:广西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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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原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原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原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原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海洋和渔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海洋和渔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海洋和渔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推进海洋和渔业经济发展,协调各涉海部门对海洋和渔业的开发利用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承担海洋和渔业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的责任;负责海洋和渔业经济统计、核算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3.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秩序、海岛生态保护责任;实施海域和海岛区划规划制度、权属管理制度、海域海岛使用论证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和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等;负责监督管理海域和无居民海岛的使用;负责海域行政界线、大陆海岸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海域和海岛的动态监视监测工作。

4.承担保护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责任;组织拟订海洋和渔业环境保护和整治规划、标准、规范;组织拟订并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组织、管理全区海洋和渔业环境调查、监视、监测和评价;负责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工作;负责重要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负责管理海域内海洋生态损害国家损失索赔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海洋和内陆水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实施重大海洋生态和渔业环境修复工作。

5.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渔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渔业生产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渔业种苗、养殖、增殖、捕捞(含远洋渔业)指导、管理工作;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品牌培育和市场体系及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指导市县渔业发展工作。

6.承担海洋环境观测预报、灾害预警报和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的责任;负责海洋观测、预警预报、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海洋环境观测预报、灾害预警报和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组织制定海洋灾害风险区划、海洋观测体系发展规划;发布海洋灾害和海平面公报;组织编制并实施海洋与渔业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应对海洋领域气候变化工作;参与海洋和渔业灾害应急处置;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配合海上搜救工作。

7.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负责无公害水产品管理的有关工作。

8.拟订并组织是是海洋和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海洋和渔业基础与综合调查;组织实施海洋和渔业领域节能减排、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拟订并组织实施海洋和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指导海洋和渔业系统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

9.组织开展海洋、渔业对外经济厅属交流和合作;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研究制定相关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有关国际海洋和渔业公约、条约、协定,监督管理涉外海洋和渔业科学调查活动,协调处理海洋和渔业涉外事件;负责远洋渔业开发与管理工作。

10.负责海洋监察、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域使用、海岛保护及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和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执法监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区渔港水域交通安全以及渔业港口、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无线电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渔业船舶监督管理、渔业海事调查处理、渔业船舶及其船用产品检验工作;指导全区海洋和渔业执法工作;参与国家海洋维权巡航和护渔工作。

11.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厅本级机构设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机关内设11个职能处(室),包括: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科技与对外合作处、渔政渔港监督处(自治区渔政局)、海洋和渔业经济发展处、海域和海岛管理处、环境保护和预报减灾处、养殖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以及捕捞与远洋渔业处。

2.直属预算单位。财务关系隶属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的预算单位有14个。

3人员构成

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行政及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如下:

1.编制数。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行政及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41人。其中:⑴厅本级行政编制70人;⑵事业编制数591人;⑶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16人;(4)非实名制编制数64人。

2.编制内实际人数。截至2018年8月底,编制内实有人数637人。包括:(1)行政编制在职人数60人;(2)事业编制在职人数501人;(3)后勤服务事业编在职实有人数12人;(4)后勤服务控制数在职实有人数1人;(5)非实名编制内实有人数58人;(6)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新聘)5人。

3.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24人。

4.离退休实际人数。实有离退休人员400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人数108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数292人。

第二部分:原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2706.23万元,同比减少1964万元,降低7.9%;2019年总支出预算为22706.23万,比2018年25840.31万元减少1964万元,下降7.99%,其中:基本支出995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86%,比2018年8457.09万元增加1502.09万元,增长17.76%;项目支出12747.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14%,比2018年16213.14万元减少3466.09万元,减少21.38%。

基本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了“物业补贴”、“绩效奖励”、“通讯费补助”预算,二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后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教育类项目中央补助资金还未下达,二是2017年机构改革,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原自治区海洋局合并为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本级)部分职能划转原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18年年初预算包含该划转职能预算,2019年不包含划转职能预算,三是国家取消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扶绥直属场站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2706.23万元,同比减少1964万元,降低7.9%。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615.87万元,同比减少2246.37万元,下降9.8%,其中:

(1)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9476.3万元,比2018年17200.73万元增加2275.57万元,增加13.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绩效奖励、通讯费补助,物业补贴、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等。

(2)中央补助0万元,比2018年1592.93万元减少1592.93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教育类项目中央补助资金还未下达。

(3)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139.57万元,比2018年4068.58万元同比减少2929.01万元,减少71.99%。减少的主要原因:国家取消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扶绥直属场站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200万元,比2018年267.2万元减少67.2万元,下降25.14%。下降的主要原因: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下降。

3.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696.50万元,比2018年1397.07元增加299.43万元,增加21.43%。增加的主要原因:直属场站经营收入增加,

4.上年结余收入资金193.86万元,比2017年143.72万元增加50.14万元,增加34.88%。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支出预算为2270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86%,比2018年8457.09万元增加1502.09万元,增长17.76%;项目支出12747.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14%,比2018年16213.14万元减少3466.09万元,减少21.3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6类,其中:

(1)“205类教育支出”科目3191.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05%,比2018年4921.96万元减少1730.15万元,同比下降35.15%。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551.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3%,比2018年951.502万元增加599.668万元,同比增加63.02%。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科目427.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8%,比2018年411.32万元增加15.86万元,同比增长3.85%。

(4)“213类农林水支出”科目11011.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49%,比2018年12054.1万元减少1042.9万元,同比减8.65%。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573.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2%,比2018年542.64万元增加31.29万元,同比增长5.76%。

(6)“220类国土气象海洋等支出”科目5950.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20%,比2018年5788.71万元增加162.23万元,增长2.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2019年基本支出995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86%,比2018年8457.09万元增加1502.09万元,增长17.76%。基本支出预算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如下:

①工资福利支出7324.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54%,比2018年6185.37万元增加1138.82万元,增长15.54%。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11.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19%,比2018年1775.44万元增加136.12万元,增加7.66%。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23.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比2018年496.28万元减增加227.15万元,增加45.77%。

(2)项目支出预算。

2019年项目支出12747.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14%,比2018年16213.14万元减少3466.09万元,减少21.38%。项目支出预算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如下:

①工资福利支出2300.3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04%,2018年2331.2万元减少30.84万元,下降1.32%。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34.8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3.61%,比2018年7951.51万元减少1116.7万元,下降14.04%。

③个人和家庭补助64.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5%,比2018年216.07万元减少151.83万元,下降70.26%。

④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比2018年增加44万元。

⑤资本性支出1436.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27%,比2018年3468.06万元减少2031.42万元,下降58.57%.

⑥对企业补助206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18%,比2018年2188万元减少125万元,下降5.7%

⑦其他支出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3%,比2018年58.3万元减少54.3万元,下降93.13%

四、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预算拨款20615.87万元,同比减少2246.37万元,下降9.8%2019年总支出预算为20615.87万,比2018年22862.24万元减少2246.37万元,下降9.8%其中:基本支出995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3%,比2018年8457.09万元增加1502.09万元,增长17.76%;项目支出10656.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7%,比2018年14405.15万元减少3748.46万元,减少26.0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支出20615.87万元,比2018年22862.24万元减少2246.37万元,下降9.8%,其中:基本支出995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3%,比2018年8457.09万元增加1502.09万元,增长17.76%;项目支出10656.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7%,比2018年14405.15万元减少3748.46万元,减少26.0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6类,其中:

(1)“205类教育支出”科目230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18%,比2018年3979.15万元减少1673.5万元,同比下降42.06%。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51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5%,比2018年925.74万元增加589.73万元,同比增加81.25%。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科目427.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7%,比2018年432.21万元减少5.03万元,同比下降1.16%。

(4)“213类农林水支出”科目10422.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55%,比2018年11761.51万元减少1338.81万元,同比减11.38%。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573.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8%,比2018年572.92万元增加1.01万元,同比增长0.17%。

(6)“220类国土气象海洋等支出”科目537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05,比2018年5190.71万元增加180.23万元,增长3.74%。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995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48.3%,比2018年8457.09万元增加1502.09万元,增长17.76%。基本支出预算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如下:

①工资福利支出7324.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54%,比2018年6185.37万元增加1138.82万元,增长15.54%。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11.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19%,比2018年1775.44万元增加136.12万元,增加7.66%。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23.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比2018年496.28万元减增加227.15万元,增加45.77%。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2019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95.45万元(全口径),比2018年初预算减少161.24万元,同比下降21.3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比2018年减少112万元。减少原因为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实行年中追加制度,不纳入年初预算编制范围。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50.74万元,同比减少8.92万元,下降14.95%。因2017年机构改革,2019年不再将2018年划转出去的公务接待费用纳入编制范围。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178.21万元,其中: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148.41万元,同比增加3.28万元,增长2%,增加原因为2019年将2018年2辆车的用途更正为执法用车,费用标准增加。②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29.8万元,同比增加29.8万元。增加原因为2个直属单位部分车辆无法使用,且有车辆空编,报财政厅审批后同意购置。

八、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本级1个行政机关,13个直属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3.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41万元,下降0.37%,主要原因是2018年低有1名同志退休,在预算中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也相应减少。

2.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697.23万元,同比减少1832.48万元,下降24.33%。其中集中采购预算4818.01万元(政府集中采购1022.87万元,部门集中采购3795.1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4.57%,同比减少1986.36万元,下降29.19%。分散采购预算879.2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5.43%,同比增加153.88万元,上升21.21%。

按采购类型分,分为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其中货物类采购740.91万元、工程类采购527.1万元、服务类采购4429.22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广西区国土资源厅机动车辆编制53辆,实有53辆,其中行政和参公单位11辆,事业单位42辆,与2018年持平。

4、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原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有13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预算金额8480.70万元。其中:1.局本级“立法执法与安全生产管理”项目311.62万元、2.局本级“对外合作与行业产业宣传”项目380万元、3.局本级“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项目1500万元、4.“广西海洋生态浮标运行、维护”项目480万元、5.“海洋业务研究”项目474万元、6.渔政支队“立法执法与安全生产管理”项目1681.74万元、7.技术推广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资金”项目474万元、8.水产学校“编外人员经费”项目314.07万元、9.水产学校“事业单位在职绩效工资”项目512.86万元、10.水产学校“直属院校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631.28万元、11、水产学校“农业基础设施与维护专项资金”项目584.10万元、12.扶绥种畜场“事业单位在职绩效工资”项目899.48万元、13. .扶绥种畜场“农业基础设施与维护专项资金”项目237.5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原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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